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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网络投票用于公共事务打个“?”
http://www.scol.com.cn(2018-1-3 7:50:3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储旭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发红包啦!劳烦大家分享到朋友圈帮我投票”。近日,某单位党支部在微信平台开展“优秀党员”投票评选活动,不少党员为获得当选机会,发动人情、红包攻势来“拉人气”“求投票”,使不足百人的单位评选引得上千人参与。(1月2日《人民日报》)

  不可否认,网络投票公开度高、受众面广,就目前而言,很难有线下的投票方式能与网络投票相企及。但网络投票也确实存在诸多隐忧,比如网络“拉票”、投票“交易”等行为广为群众诟病,各类“拼圈子”“拼人脉”“拼颜值”比比皆是,也间接拉低了网络投票的价值认可度,常常陷入“形式主义”的怪圈。

  倘若是普通的娱乐性投票也便罢了,毕竟是为了给网友带来乐趣,图个开心而已。但若是用在公共事务的评选上,不得不让人倍加谨慎。的确,党务、政务等公共事务的公开很有必要,更是相关法律法规明令要求的责任,借助互联网的形式,固然能够充分保障投票的公开性,却在透明度上打了折扣。同样的评选、同样的标准下,究竟网络的另一端是谁在选,这很难辨识,即便我们采用实名认证等约束方式,依然不能断定是本人在“后台”投票。

  时下,有的人为了拉票,到各种群里“海发”投票链接,多数人打开网页直接投票,不少人投完票连投的是什么事件都不清楚,这样的投票结果有意义吗?有的人更是打起了买卖“投票”的主意,手中各种“利益群”“红包群”,专门通过投票得“分红”,不少被选人不惜花大价钱“买票”,谁让公家的评选有绝对说服力呢!更有各种“改IP”“刷票”软件横行网络,肆意践踏官方投票的权威性,让本该偏向于严肃的评选沦为“娱乐”。而这些现象的根源,恰是来自透明度缺失。透明度一旦缺了保障、没了“下限”,所谓的公开公正也不过是“花架子”,投票结果也自然难以令人信服。

  当然,尽管眼下网络投票存在不少问题,但我们也不能就此武断地放弃这种新形式。但凡新事物从产生到普及,都需要一个不断完善、不断修正的过程。尤其是网络投票这类新事物,必定会与网络技术的深度普及、网络安全的全面保障、网络应用的高度集成相关联。对未知进行实践、开展尝试是有必要的,但切不可急于求成,不成熟的事物一旦过度推广,甚至还是用于涉及群众利益、百姓需要的公共事务上,很容易遭遇各种阻碍、面临各种窘境、承受各种压力。由此可见,要保障公共事务的投票在网络上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一方面固然需要在技术层面达到一定高度,让推送什么人、辐射什么群体一目了然、信手拈来,做到尽可能精准。另一方面,社会公共文明、公共秩序、市场环境的营造也要达到尽快跟进,确保网络环境既能“晴空万里”,又能够风清气正,不受到不良利益的干扰、诱导和驱使,让选票更为客观、更加务实。如果做不到以上这两点,就不得不对网络投票过度用于公共事务打个大大的“问号”,想必这也是我们今后不得不正视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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