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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扶贫”首在送重在用
http://www.scol.com.cn(2017-10-11 14:42: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隔山打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成都市司法行政部门分别与简阳市77个省级贫困村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以“一对多”或“一对一”的形式,开展“法治扶贫”,结对帮扶。(10月11日《四川日报》)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党的重要使命。而实施扶贫其本身就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不仅事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也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可以说是工作千头万绪,矛盾错综复杂,面对推进精准脱贫中的大量实际问题,还必须按照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原则,通过法治途径以求破题。也就是说,在实施精准扶贫过程中,不仅需要政策、资金、教育、文化的帮扶,也需要法治的帮扶。笔者认为,“法治扶贫”是确保精准扶贫顺利实施的保障。

  “法治扶贫”首在“送”。首先,应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法治宣传,让法治深入干部群众的心里,真正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从而建立良好的法治扶贫脱贫秩序。其次,结合党的扶贫政策和政府帮扶举措,针对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土地资源、产业发展、创新创业、教育就业等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涉及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旧房改造、社会保险、就业入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准普法工作。既让贫困地区的扶贫干部依法履行好帮扶政策,也让贫困群众依法明晰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法治宣传和法律普及,把“法”送进百姓家,增强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从而有效化解在推进脱贫过程中的各类矛盾。

  “法治扶贫”重在“用”。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能正确用法。而“法治扶贫”就是要通过法治讲座、现场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以鲜活的案例,让贫困地区的扶贫干部学会用法治的视角看扶贫,用法治的头脑想扶贫,用法治的方法抓扶贫,使扶贫工作自始至终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具体来说就是明白如何将扶贫政策用好、用活,如遇个别群众的不理解,该如何去解决,从而提升扶贫干部的帮扶能力。同时,让贫困群众知晓哪些是自身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去维护,哪些诉求超越了法律的范围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甚至是哪些行为或触碰了法律底线应及时回头。倘若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知道该如何维权、找谁维权。从而有效避免在一些农村常出现的村干部与村民一言不合就干架,个别村民一不满意就堵门挡路的现象。

  如果说前者的“送”,是为了让干部群众学法、懂法,掌握法律知识,知道什么事可干、不能干,做到遵纪守法。那后者的“用”就是让干部群众在实施精准扶贫脱贫中,知道哪些事应该干,如何干,怎样干好。“法治扶贫”的真正目的就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扶贫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纠正损害贫困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法理清了,扶贫就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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