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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招商引资”是变相“吃回扣”
http://www.scol.com.cn(2017-6-6 8:02: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山西省阳泉市出台了新的《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对招商引资有功者进行最高500万元奖励 。这是该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实施开放引进、借力发展战略的又一有力举措。(6月3日央广网)

  阳泉市新的《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规定:对引进总投资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中介人,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500万元,奖金由市及受益县区各承担50%;对引进总部经济企业的中介人,自企业投产之日起,按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奖励500万元,奖金由市及受益县区各承担50%。对引进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且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中介人,由市级按贷款总额0.2%给予奖励。

  如果在30年前采用这种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还有情可原。但时代不同了,科学发展观已经深入人心。再用巨额奖励的办法来招商引资显然已不合时宜,是与科学发展背道而驰。不但会造成急功近利,片面追求政绩,而且会造成借机腐败、权力自肥,是一种变相的赠送“商业回扣”。

  对于官员来说,权越大,招商引资就越容易。有客商想投资,当然希望与当地握有大权的官员谈。一方面这些官员能作主,不仅可以让企业得到最大的优惠,而且在运营过程中,一旦有事,可以找这些官员帮忙。另一方面,这些有大权的官员也可利用出访的机会与一些外商接触。只要看准了哪家企业,完全可以找机会去访问、参观、商谈,而且,那些外商也愿意接待。而那些普通老百姓或者普通官员就不同了,要想见那些外企大老板连门也没有。所以,这种奖励招商引资中介人的办法,表面上看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实际上是为那些掌握实权的官员定制的,可能会造成一种新的腐败。只要搞到了几个大项目,拿到的回扣足够让官员全家老小吃一辈子的了。

  另外,这种“商业回扣”式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也会造成急功近利。发展应该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应该是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但一些官员为了数字和政绩,更为了个人的利益,可能会引进一些不适合当地长远发展的项目。表面上看,阳泉市新的《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规定,引进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山西省产业发展规划、阳泉市转型发展要求的先进装备制造业、新型材料工业、现代煤化工、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但这很难有一个界定的标准。裁定权在不在普通老百姓手里。

  阳泉市新的《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后患无穷。这样的《办法》有违国家法律。我国的任何一条法律都没有授权或容许招商引资可以拿“回扣”和“提成”。招商引资是一些部门公务员的本职工作,他们已经拿了工资就应该把这项工作做好,不应该再享受一份额外的奖励,拿了就与收受“商业回扣”没有任何区别。如果招商引资可以拿奖励拿提成,那么,税收、罚款、征费、医疗等工作是不是也应该拿奖励和提成。如此下去,可能会造成没奖励没提成就不干事了的结局。因此,有关部门应对阳泉市《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发现违法或越权之处,则应该宣布作废并追回已经发出的奖金。(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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