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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应成为公务人员的自觉
http://www.scol.com.cn(2017-6-1 7:38:1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赵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或者个人为酒水买单?”“节假日的公务活动能否饮酒?”遇到这些问题,以后不必含糊。今年3月,重庆市沙坪坝区出台禁止饮酒的规定,要求只要是工作期间,只要属于公务活动或接待,就不能饮酒。(人民网,5月31日)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的说法。“无酒不欢”似乎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酒为人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极大地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喝酒猝死、酒驾惨案,无一不让人们反思:如何正视酒文化?

  对于国家公务人员来讲,不当饮酒的危害更大,“酒后误事”“以酒代言”等现象见怪不怪;甚至把“酒量”当成衡量干部能力的“标尺”,把“喝酒”当成搞好上下级关系的纽带;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消费的也大有人在。这种畸形的官场酒文化,不仅直接导致很多官员因为胡吃海喝危害了身体健康,也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因此,公务人员饮酒的“坏毛病”不能惯。

  据相关调查显示,早在2007年初,河南信阳市就出台了“禁酒令”,规定“禁止公务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2013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公务招待不得提供高档酒水。近几年,全国各地都相继出台了“禁酒令”,而且对饮酒时间、场合、饮品种类等多个方面的限制更为严格、细化。诸如从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扩大到工作日、工作时间不得饮酒;除外事、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饮酒外,其他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从不得提供高档酒水,严格为不得饮用含酒精饮料或任何酒类。如此升级版的“禁酒令”,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

  从近几年“禁酒令”的实施效果来看,可以说,为公务人员“松了绑”,为企业“减了负”。然而,仍有少数公务人员对“禁酒令”充耳不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心存侥幸,认为“禁酒令”就是一阵风,顶风作案。这就警示着:“禁酒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刻也不能松懈。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尤其对搞变通违规喝酒的行为,要严肃惩处,不能让违规者的小伎俩得逞;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挥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力量。当然,这更需要每位公务人员把“禁酒令”当成思想和行动的自觉,严格自律,绝不触碰“禁酒令”的高压线,彻底戒掉“官场酒瘾”,让酒文化回归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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