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学被曝出台“奇葩”规定,男女生单独走在一起,距离小于3.6米就会被怀疑非正常交往,引发热议。该校相关负责人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学生“距离小于3.6米就会被怀疑非正常交往”的说法系误读。记者在校方提供的《陕西省西安中学“男女生非正常交往”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看到,其中提到了“男女生非正常交往”的危害,以及要求排查和 集中教育等措施。未发现有“男女生交往距离3.6米”的规定。(4月21日《中国新闻网》)
“男女生单独走在一起,距离 小于3.6米就会被怀疑非正常交往。”这显然是“奇葩”规定,之所以引起广泛质疑,就是因为一方面这样的规定在不少学校都曾出现过,但每一次出现均被批得体无完肤;另一方面这样的规定本身就存在问题。现在学校出来澄清,系“误读”,让吃瓜群众别想多了,因为学校的专项整治方案中,并无“男女生交往距离3.6米”的规定,可能来自班会的PPT文件内容。“误读”可能存在,但不“误读”的则是学校对男女生非正常交往的处理。男女生“非正常交往”需要“专项整治”吗?
据了解,“3.6米”的内容引用自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博士划分的亲密距离、个人距离、社交距离、公众距离四种人际交往距离,其中1.2米至3.6米属于社交距离,3.6米以上属于公众距离,目的是为了更贴切地向学生们解读非正常男女学生交往的行为。这是属于社会人际交往方面的研究,但运用到对待男女生交往上,显然是相当不妥的。现在学校的学生读恋爱的并非个别,对此学校应该重视,但却不必要其上升到“问题”,且要通过“专项整治”的方式进行,这真让人哭笑不得,这让人想起现在许多职能部门的“专项整治”,比如卫生专项整治、消防专项整治,而许多“专项整治”,则是等到问题积累到很严重的时候才进行,更为重要的是,“专项整治理”的是不好的东西。而男女生交往则不能归结为被“专项整治”的对象。
首先要弄清楚的是,男女生什么样的交往才算是“非正常交往”?有标准吗?在我看来,男女生的交并没有什么不算正常交往。即便是谈恋爱,也不能简单算作是“非正常交往”;其次,对于男女生谈恋爱,需要老师循循善诱,而绝不是通过“一刀切”的什么“专项整治”去解决,也解决不了;再次“专项整治”是有时间限制的,难道过了“专项整治”就不谈恋爱?
对于男女生的交往,学校是应该进行正确引导,要让他们将心思集中到学习上,而如果出现早恋现象,老师也应该通过各种科学的方式进行正面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正确的恋爱观,这既是体现对学生的尊重,也是体现对学生的保护。而学校实在没有必要进行“专项整治”,那太可笑了,也违背教育规律。(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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