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通报,从近期督查情况看,部分小企业聚集于城乡结合部、偏远山区、农村地区等环境复杂区域,形成区域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散乱污”企业集群,成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4月27日中新网)
重染污小型企业“上山下乡”成为防污新动向说明什么呢?说明国家环保部门的防污监督系统,出现了需要关注的管理漏洞。
国家疆域之大,建设项目之杂,管理层次之多,国家环保部门抓住防污“关键的少数”,严管重大项目,这是无比正确的。船大难掉头。重大项目,从建设意向、技术论证、资金筹措、土地征用,面积大、动静大,周期长,社会关切度高,特别是环评这一关,方方面面制约环节多,不可能“短平快”上马。但是,小企业“船小掉头快”,它们到处“打游击”,钻缝隙,散落于民间,千方百计,逃避行政机关的环境评估。
其实,无论企业建设规划大小,国家行政机关环评,是不可跨越的“准生证”。小企业“超生游击队”,就选中了环评监督薄弱的城乡结合部、偏远山区和经农村地区。这些地区,经济不够发达,脱贫致富欲望高涨。小型企业特点是“短平快”,投入少,利润高,见效快,致命点是重污染。小项目成群集聚,正好与其一拍即合。
而环保监督往往忽视了这“一般的多数”。环保监督的矛盾发生了转化,本为“一般的多数”,反而酿成污染“关键的少数”。它们肆虐乡里,把蓝天白云、如诗如画的偏远山区、清纯净土,污染贻尽,祸害子孙。
笔者以为,从环保监督全局观念,每一寸国土都是关键;从管理辩证观念,多数与少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从环保监督参与观念,人人都是环保监督者,防污把关人人有责。偏远山区不能成为环保监督的“真空地带”,越是脱贫致富心切,越要动员人人把好环评第一关,只顾眼前,只贪小利,必伤长远,必吃大亏。
如果,等到城乡结合部、偏远山区、农村地区成为“散乱污”企业集群,成为“突出问题”,再去“突出监督”,祸以酿成,再去整治。虽说亡羊补牢、犹为未晚,但治污成本加大了,造成恶劣后果严重了,难以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也就难以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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