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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砸毁占道摊位丧失执法基本素养
http://www.scol.com.cn(2017-4-25 8:37: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一则“城管当街抡大锤砸毁小贩摊位”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中多名男子当街将小贩摊位掀翻后,用手中大锤将其砸毁,整个过程引发过路群众围观。记者注意到,在砸毁摊贩运营工具的过程中,参与其中的人员并没有身着统一的制服(据4月24日《中青网》)。  

  按照当地城管部门给媒体的回应,他们承认当街砸毁小贩摊位,是整治占道经营的城管执法队员所为,并解释之所以没有着统一制服,是因为新的制服还没有发下来,但对于这种执法方式是否妥当,却没有给出正面回应,只是称领导班子正在处理,并已经向上级做了汇报。但从其与媒体沟通的话语中不难听出,当地城管部门不但很清楚自己队员没有统一着装,对当街砸毁小贩摊位的行为,更不排除是经过领导授权下的故意而为之,因为,“摊贩占道经营,我们已经一而再、再而三的警告。之前也有过类似的处理方式”。  

  对于占道经营的小商贩,城管部门是否有权对其经营设施、经营工具设备等当街砸毁,答案完全是否定的,城管执法队员可以对其进行依法暂扣、依法查封,却没有法律赋予当街砸毁的权力,尤其是在没有履行正常处罚程序之前,故意砸毁商贩经营设施,不但行为野蛮,破坏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证据,更是对商贩合法财产的恶意侵犯损毁。而从商贩对整个过程的描述中也能看出,这些参与“执法”和砸毁商贩摊位的城管队员,不但没有着统一制服,甚至连最基本的亮证执法都没有做到,其执法过程严重失范。  

  对于商贩违法占道的经营设施,具有可移动性的,城管方面可以依法暂扣,再根据违法程度做出相应的处罚,只要设施设备本身不具有危害属性,城管部门就没有权利擅自销毁,尤其是从视频中就能看到,城管队员当街砸毁的是商贩经营使用流动摊位车,非但不具有危害属性,更是商贩的合法财产,城管队员完全可以依法进行驱离或是暂扣处理。无论依法依规还是本着文明人性化执法的原则,城管队员都不应该采取这种几乎野蛮性的当街“销毁”。此举不仅极其有损城管执法形象,其本身就是一种较严重违法执法行为。  

  尽管占道经营的摊位车造价不高,但从商贩的实际情况看,这也是他们赖以生存的谋生工具,维系着一家人的生活开支,况且他们也已经认识到占道经营的违法性,愿意离开转移到他处经营,而且他们本身的经营行为也不存在违法,城管部门无论有再多充分的理由,所处理的也仅仅是商贩“占道经营”的违法,何来当场销毁的权力?况且,清理占道经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道路畅通,城管当场砸毁摊位车,引来无数群众围观,这一行为岂不比商贩占道经营危害更大?  

  显然,当地城管部门回应,他们此前已经采取过类似处理方式,言下之意,似乎并没有认识到这种行为的欠妥。国家为城管统一制服,其初衷显然是既要提高城管执法的权威性,更是旨在提升城管队伍的执法水准和文明素质,统一制服还没发下来不是关键,重要的是城管队员的文明执法素质是否已经提前进入状态,否者,野蛮执法的行为失范不彻底摒弃,这样当街砸毁占道摊位的执法方式,只能让国家统一制服的城管队伍越发蒙羞。(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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