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政府成老赖,当以奉新县政府为戒
http://www.scol.com.cn(2017-4-2 8:46: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印荣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1日,江西奉新县政府针对成为“老赖”发布公告称,3月31日,网民在新浪微博上发了《法治,就是让政府不能任性》的帖子和《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的照片,引起了网民和媒体的关注。我县高度重视,将尊重法律裁决,严格按照法律履行义务,配合法院做好相关工作。(4月1日澎湃新闻)

  首先我们应该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点赞,如果不是法院敢于亮起法律之剑,向已成“老赖”的奉新县政府发出最后通牒,涉事政府大概不会公开承诺履行义务,而很可能继续“赖”下去。那会让申请执行人感到无助和无望,当然,也会降低民众对于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

  不出所料,奉新县政府法人代表并没有坐等或者不相信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甚至被以“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裁定”追究刑事责任,而是乖乖地“就范”了。此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政府成“老赖”,作为其法人代表的县领导,眼瞅着要追责到自己的头上,估计如果再“赖”下去,将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所以,事情发生180度大逆转,一点也不奇怪。至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都已经得到了彰显。此案的处理,在“民告官”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的当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李克强总理曾经强调:“法必须大于权,决不允许权大于法。”此案堪称“法大于权”的一个成功案例,也让公众看到了法治有一次进步。看哪个成为“老赖”的政府,还敢任性!

  当然,无论是慑于威严的法律,还是迫于汹涌的舆情,现在涉事政府作出履行义务的公开承诺,还算是明智的。相比于那些仍在失信“黑名单”里的政府及其法人代表,奉新县政府的善后姿态,仍是积极的。

  不过,成为“老赖”的奉新县政府,在法律面前“就范”,或许只是法律的一个“局部性”胜利。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成为“老赖”的政府,在全国并非只是奉新县政府。据微信公众号“金融深度”统计显示,全国至少有20个市、区县一级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龙江省地级市大庆市人民政府也上了黑名单。

  20个政府“老赖”,与奉新县“赖”的性质是一样的,其行为同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作出判决的法院,就应该像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样,敢于亮出法律之剑,向包括政府领导在内的一切“老赖”开刀。与此同时,仍在“老赖”名单上的政府,当以奉新县政府为戒,尊重法律裁决,履行法定义务。如果成为“老赖”还任性,必将与此同案,那又何苦来哉?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