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个人信息安全亟须构筑“防火墙
http://www.scol.com.cn(2017-3-6 10:28: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大数据时代,你的个人信息还安全么?当公民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网上购物记录、酒店住宿、聊天记录、网络约车轨迹等信息,公然在网上贩卖时,依靠个人信息进行点对点的“精准诈骗”也让人防不胜防。全面打击非法软件设计、黑客侵入,推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构筑个人信息防火墙,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热题。3月2日,多名住川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相关提案。(2017年03月03日 华西都市报)

  众所周知,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涉及公民隐私问题,而且与公民财产权益、个人安全等重大利益紧密相关。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李铀在提案中提到一组数据:据2016年9月某拦截软件公布的中国首份基于大数据研究的电信诈骗分析报告,仅当年8月一个月时间,手机软件拦截了各类骚扰电话34.3亿次,其中拦截诈骗电话4.45亿次,平均每天约1435万次。从中,我们看到我国频发的肆意侵犯个人信息的事件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严峻现状。在笔者看来,个人信息安全亟须构筑“防火墙。

  个人信息如何被不法分子获取利用,其泄露个人信息的方式有多样,或因为市民的个人习惯导致泄露,或被动泄露。事实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借助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迅速地发展蔓延,作案手法不断翻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已成为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公害。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李铀在撰写提案前参加调研时发现,四川移动2016年起就开始探索构建“反诈骗智能识别模型”,在广元、攀枝花试点,对符合诈骗电话特征的来电,提供文字显示、语音提示、事后短信等三种警示,效果非常好,诈骗电话的接通率下降80%以上。

  但单纯的技术型标准毕竟无法承担起打击侵犯个人信息安全行为的重任。就目前而言,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主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进行。此外,我国还有为数不少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间接涉及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尽管如此,我国公民个人信息被大规模侵犯的恶性事件仍然频频发生。这一方面说明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是一个需要多部门综合治理的复杂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法律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力不从心。概言之,我国的个人信息安全立法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个人信息安全专门立法缺位;立法权过于分散;法律规定模糊、可操作性差,执法力度弱。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立法和实践,引起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四川全国人大代表和住川全国政协委员们十分关注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多位住川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应推动个人信息立法保护,加大“精准诈骗”打击力度。正像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李铀在提案中建议要强化法律手段,筑实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要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提高破案率,给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迎头痛击。在笔者看来,李铀为立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出了可资参考的建议意见。

  全面打击非法软件设计、黑客侵入,推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构筑个人信息防火墙,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热题,构筑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火墙”刻不容缓。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就必须从完善立法入手,构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推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