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不要为了“最严”而“最严”
http://www.scol.com.cn(2017-1-17 11:00: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侯雯雯
作者:江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临近春节,刚成立仅4天的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河南环攻坚办)闹了个“朝令夕改”的乌龙。(1月16日 新华网)

  1月13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禁炮令”的河南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令出台,河南环攻坚办下达通知,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市建成区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决不能出现去年“双节”期间污染物浓度大面积爆表的情况。1月13日,河南将全面“禁炮”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城市再次扩大到全省全域尤其是各乡镇和农村。1月17日,河南收回“史上最严禁炮令”。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方针政策时,似乎有一种为了“最严”而最严的趋势,这些政府好像认为一旦制订出了“最严”政令,就会吸引全社会关注的目光,博取大众眼球,政府好像名利双收,于是在制订政策法规的时候,不是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考虑政令的执行环境,而是不顾实际,片面追求“最严”,以致各地似乎要比一比,谁的才是最严的,套用一句广告词那就是没有最严,只有更严,至于效果怎么样,反而不那么重视了。

  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严”新交规中,对闯红灯、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其中关于“抢黄灯”扣6分的规定引发激烈的争议,根据规定,扣满12分就要再学习,司机还会面对介于20元至200元人民币的罚款,因为争议太大,公安部1月6日宣布对“闯黄灯”的人以教育为主,暂缓扣分。交通规则严一点是好事,但不能为了严而严,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河南省这次被称为史上最严“禁炮令”,确实很严,但他只考虑了环境的污染问题,没有考虑到当地全体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利益,在两节即将到来之际,匆匆忙忙出台这样的政策,这对很多商家的打击是致命的。如果是几个月前出台,还情有可原,但在这个时间段出台,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前不久,有网友发文对各地动辄最严、史上最严等提出质疑。认为“史上最严”只是针对于过去的说法。而且我们从来不缺少“史上最严”——以此为修饰语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每隔一段时间便能出现,比如北京市前不久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那些让人看到眼花的房地产调控规定等等,但是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却寥寥无几。

  如此看来,各地在制订政策法规时,不一定要“最严”,一定要根据当地的实际,兼顾各方利益,力争是事实上的最严,是各方面都能接受的严格,这样的政府法规遭遇的阻力才可能比较小,才可能得到真正的执行,才会避免朝令夕改的情况发生。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