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河南省宜阳县法院“司法网拍”上挂出的拍卖物品—“扣押杜晓琴高仿LV包一个”,引发网友关注。明知该物品是“高仿”的假货,法院可以拍卖吗?对此,宜阳县法院工作人员称,该物品在拍卖时已标注“高仿”,因此不存在欺骗。(12月21日《北京青年报》)
高仿是指根据仿制对象的原有外形、材质、功能所仿制出来的仿冒品。也就是说这件物品不管工艺多么精湛,高仿度如何地高,都改变不了仿冒品的事实,更简单的说就是“装点”得足可以以假乱真的假货。
司法拍卖,即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司法拍卖最基本的自然是要确定所拍卖的物品在法律规定之内,而高仿的LV包包显然是法律之外的产物。
那么,面对司法网拍的“高仿LV包”相关部门又有什么说辞呢?宜阳县法院工作人员称,该物品在拍卖时已标注“高仿”,因此不存在欺骗。从这解释中,似乎是在说对“高仿”有明确指出,而之后上演的周瑜和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也就顺理成章了,毕竟人家事先告诉了你这是“高仿”。
其实,司法网拍“高仿LV包”看起来就是挖了一个坑。表面上看,这个坑是挖给消费者的,司法网拍的部门对网拍产品有明确的说明,即便消费者事后对产品不满也找不到他们的事。事实上,这个坑其实是司法网拍部门挖给自己的,毕竟“高仿LV包”这样的假货在审核环节就不应该通过,更不用说拿来抵债,流通假货就已经涉嫌违法。
总之,司法网拍以破解债务难题是一件好事,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切忌逾越了法律的底线,这样的网拍不仅仅是对消费者的伤害,更是对司法网拍部门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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