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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单位”挂牌实则是民意维权
http://www.scol.com.cn(2016-12-10 8:02: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婧蓝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人大代表给驻地单位投票,10个单位中只有交警中队被评为不满意单位。”12月1日,榆阳区小壕兔乡人大举行例行民主评测会,驻地的交警支队三大队小壕兔中队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然而,“不满意单位”的牌子在交警中队墙上挂上第二天就不见了。(12月9日《华商报》)

  挂上“先进”、“优秀”的牌子自然是人人欢喜,这是荣誉的象征,但是挂上“不满意单位”就不太美丽了,这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所以,“不满意单位”的牌子在交警中队墙上挂上第二天就不见了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在小壕兔乡民主评测会就是每年的“期末考试”,面对最后一名的“成绩”,人们的第一思维都是恨不能藏起来、撕掉,不被人知,所以,“不满意单位”的牌子不见了也就在意料之中。但是,自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反“四风”的高压下,党风、政风、作风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变,干部的官念也在悄然发生改变,至少能够更好地面对错误和不足,不至于干“不满意单位”挂牌掉了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事,但事实上总是让人跌眼镜的。

  “不满意单位”挂牌是掉了,但是从小壕兔乡民主测评会参会的49位代表就有30位对交警支队三大队小壕兔中队其投出“不满意”票中不难看出其工作存在的问题,所以,更多的不应该纠住“不满意单位”的牌子掉了,毕竟挂牌掉了能找回来,但是民心掉了就找不回来了。

  其实从“评先评优”到评“不满意”、“不作为”不仅仅是要让一些部门红脸出汗,更是政府实事求是办事的一种转变,能够多在“不足”上下功夫,才能“知不足而后进”,同时也体现了相关部门对民意的重视,改变作风的决心,更是让民主监督权和参与权的回归,旨在督促改进服务,在群众满意上落脚。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不满意单位”的牌子不见了,是一种“知耻”也是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能够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才能更好地办好民事,说好百姓故事,让“不满意单位”变“满意单位”。(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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