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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打人受伤的是记者蒙羞的是法律
http://www.scol.com.cn(2016-12-7 8:15: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天(12月5日),都市记者在周口鹿邑法院采访被打、摄像机被砸、欲报警手机被抢!记者正常采访,周口鹿邑法院为何暴力阻挠?今天上午,记者刚到法院门口,两位身穿警服的工作人员突然冲到记者面前,开始抢夺摄像机。当记者说:你们没有权利抢我们机器时,抢机器的人群中有一人说:是领导让抢的!在争夺机器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还殴打了记者。当记者拿出手机准备报警时,就连手机都被抢走!随后另一名记者报了警。十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让人没想到的是,民警简单了解情况后,竟然坐上了法院的一辆无牌照警车离开了现场!(12月6日河南都市频道)

  众所周知,法院是彰显正义的地方,那么,法院怎么还能阻挠记者正常采访甚至随便打人?!无视记者采访权甚至殴打记者的人以前媒体也有过报道,但打记者的少有警察,法警就更罕见了。可这次就是穿着法院警服的人在抢记者的采访机器,连手机都被抢走了,还言称是领导授意,这就令人感到愤怒了。法院是执法机关、公正之地,难道法院连法律都不讲?

  作为执法机关,周口鹿邑法院公然暴力阻挠记者采访,不但抢夺物品,还殴打记者,其行为侵害的已不仅是记者的采访权和身体健康了,更令法律蒙羞、公平受辱、正义受戕害。记者正常采访报道,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记者有正当的采访权,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媒体监督也是监督执法机关的重要一环。只有了解真相,传播真相,才能让民众知晓该事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而据当事人闫先生称,为了那件事,他没少折腾,但该法院始终没有能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记者的到来就是为了弄清真相,却遭到阻拦和殴打。那么,就该怀疑该法院真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在隐瞒了,否则,为什么会如此嚣张和粗暴?而关于闫先生案件一个案子两个判决书的问题,到底是“上网的时候没有严格把关”还是“这个是草稿,可能是写失误了”?法院必须给出一个说法。

  法院是什么地方?那是一个说理讲理的地方,而不是撒野、动粗、施暴的地方。执法机关如此野蛮,不仅是突破了道德底线,更是逾越了法律的界限。记者不就是想追问一下案情的原委吗?而法院不但不耐心解释,主动配合,竟然还撒野乃至施暴,试问,这是讲法说理之地吗?如此,该法院就不配其头上的神圣光环,而是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蛮不讲理”之地了。

  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在多次找法院无果后,闫先生和记者再次来到法院时,法警竟然抢夺机器、殴打记者,还口口声声“是领导让抢的”,周口鹿邑法院的领导看来就是以权代法。自己是执法者,而该院领导竟然授意手下人抢机器、打记者,这既是无视记者的正常采访权,也是权力嚣张乃至癫狂的表现。因此,必须对打人的法警、授意打人的领导严查、严惩。此外,还要揪出殴打记者背后那些见不得光的原因,以让真相大白,正义彰显。

  别说是法院,就是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允许随便打人。周口鹿邑法院光天化日之下抢机器打人,如此恶劣、残暴的行径让记者受伤、令法律蒙羞,对造成的一切后果,周口鹿邑法院必须承担责任。究竟是哪位领导授意下属干的这些违法之事,必须搞清楚。周口鹿邑法院的做法实在可憎!是的,法院的人打人,受伤的是记者心寒,蒙羞的是法律。可是,无论让什么受伤也不能让法律受伤;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如果突破法律的底线,还谈什么依法办事、秉公执法,还奢谈什么依法治国?由此,愿该事件早日真相大白,这样才能维护正义,保障记者的采访权,让法律的威严彰显,而不是让法律受践踏。(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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