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传河南南阳两名交警为抢开罚单引发激烈争执一事,当地警方12日晚间通报称,涉事的两名警员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11月13日中新网)
罚款是一个得罪人的活,碰到司机违章,不去处罚显然是不负责的,是不认真履职的行为。但在已经有交警进行处罚的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去争着开罚单的,更没有必须为了开罚单而发生争执了。这两位交警抢开罚单并发生争执,只有二个可能,一是为了争功,二是为了完成罚款任务。
从两位交警争执的情况来看,更多的可能是为了多收罚款。现在各地罚款和支出虽然是两条线,但在通常情况下,罚款越多,返还的就越多,使交警部门有更多的支配权。所以很多地方给每个交警队、每个交警都下达了罚款任务。有的地方为激励交警能罚到更多的款,除给交警队和交警下达罚款指标外,还对罚款有提成和奖励,因此,许多地方为了完成罚款任务,为了多拿提成和奖金,不顾实际,按上限进行罚款,有的甚至故意设置不符合实际的限速、禁停等标志,让司机无意中“中计”。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所以,交警在对违章司机处罚时,应该以批评教育和引导为主,讲清违章在何处,违章可能出现的后果等。而这两位交警却吃相难看,不是好好地对司机进行教育引导,反而抢开罚单,为罚款而发生争执,说明他们为了多收罚款,已把罚款的目的忘得一干二净。
在把罚款当成创收的当下,使罚款与交警的资金、福利等挂钩,当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两交警抢开罚单并发生争执”的现象了,交警也就不可能把心思用在教育和引导司机遵章守纪安全行驶上了。试想,罚款越多,可支配的钱就越多,交警的奖金和福利就越多,于是交警为了能多罚到款,他们从内心就根本不想让司机按章行驶,而是巴不得司机违法违章,甚至有可能还会故意怂恿司机违章,从而使交通执法权成了交警部门获利的工具。
要防止“两交警抢开罚单”的事情再次发生,各地必须建立健全更加科学合理的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行为,建立规范化的收支体系。只有理顺了关系,才能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职,杜绝罚款养人行为,真正实现交警部门罚款与支出两条线,防止有人从中钻空子、捞好处。(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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