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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抢开罚单”暴露执罚经济阴魂不散
http://www.scol.com.cn(2016-11-14 7:51: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网传河南南阳两名交警为抢开罚单引发激烈争执一事,当地警方12日晚间通报称,涉事的两名警员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上述两名警员执勤争执事件,曝光于网友11日发布的一段1分多钟的短视频。该视频显示,事发时一名年轻警员同一名坐在警车驾驶室内的警员疑似因查车开罚单事件引发言语争执。(11月13日《中新网》)

  交警开罚单本是工作,民众不会感到奇怪,但两个交警“抢开罚单”,却是稀奇事,想要不引起关注也难。交警为何“抢开罚单”?从曝光的视频中,不难发现,是为了完成任务,如其中一位年轻交警所说,被马姓领导所逼,如果开不来罚单回去则要挨骂,为了不挨骂就要“抢开罚单”了,被抢罚单的交警当然不服气,毕竟他也有自己的任务,于是出现了两个交警爆粗口的“精彩”,如今两位涉事交警被停职了,可显然不能止于此,需要深挖下去。

  同是交警,同是开罚单,你开与我开有何不一样?为何会出现“抢开罚单”?原因只有一个,交警有罚款任务。从曝光的视频来看,交警“抢开罚单”不是第一次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其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但在“抢开罚单”的语境下,“口头警告”这种处罚估计是要消失了。据了解,1995年以后,我们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现了交通违法处罚的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但从交警“抢开罚单”来看,执罚经济仍然阴魂不散,罚款指标仍然存在,只不过是从公开变成了“暗中”。毫无疑问,在“抢开罚单”的背后就是罚款指标下的蛋。现在两位交警停职了,可罚款指标还在,“抢开罚单”仍然会发生,或许以后当地交警会更加小心些,免得被群众拍摄。

  交警“抢开罚单”,爆粗口,当然要处罚,毕竟这有违执法形象,但更重要的是要处罚相关领导,要查清楚背后是否存在罚款指标。其实,即便是那位“马领导”,恐怕也是被逼的,在执罚经济的刺激下,“马领导”也不能置身事外。

  交警“抢开罚单”的最好处罚则是公开交通罚款。早在在几年前,北京每年的交通违章罚款金额总计就已超过10亿元,在全国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在摄像头遍布,交通违法无处藏身的情形下,交通罚款必然是一个天文数字,且会节节攀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既然是应当全部上缴国库,那么就不应该有任何秘密可言,就应该公开。唯有公开交通罚款,并且将相关帐本公开,如此,才能彻底消除交警“抢开罚单”的怪象。(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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