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屠宰场老板给检疫人员发工资是食品监管耻辱
http://www.scol.com.cn(2016-11-10 8:00:3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前溪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广州桥头镇盛景禽畜市场内的屠宰场里,“检验检疫合格”章竟然随便盖。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桥头镇农林水务局表示,将增加检验检疫人员,严格管理。昨天,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市场的检验检疫人员已经由7人增加到9人,其中晚上值夜班的3人。市场老板陈先生表示,这9人的保险由市场买,9人的工资也是市场交给镇里,再由镇里发给他们。(11月9日《广州日报》)

  “检验检疫合格”章意味着肉食品检验合格,意味着“舌尖上的安全”,可从“检验检疫合格”章随便盖到检疫人员的工资老板发,两者只不过形式上的变化,而实质上是一样的,即无法保障肉食品安全。

  屠宰场老板和检疫人员,本该是“两个阵营”,现在却倒成为了一个老板,一个雇员,因为检疫人员的工资就是屠宰场老板发的,之所以如此,据说,是因为人员紧张,工资低没有人愿意来,且工作辛苦,这些理由都不能成为屠宰场老板给检疫人员发工资的理由,只要这一关系存在,就别想着检疫人员会认真检验,更重要的是,这些检疫人员竟然是“临时工”,恐怕谁愿意来就是谁了,其专业水平是可想而知的,也不知道有没有经过相关的培训,他们能够做的恐怕是拿着“检验检疫合格”章随便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现在说谁不重视食品安全,任谁都不会承认,在食品安全空前重视的当下,为何还会出现屠宰场老板给检疫人员发工资的怪事?按常规的认知,检疫人员必定是正式同,必定是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而其工资更是与屠宰场老板毫无关系,而且还要求检疫人员不得与屠宰场老板“靠”得太近。现在的事实却是彻底颠覆了我们的认知水平,检疫人员的工资是屠宰场老板发的。食品安全的监管是要有一定的成本,检疫仪器以及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均需要政府埋单,可现在不难发现,当地政府完全转移了这笔“监管成本”,变戏法似的,整个市场检验检疫人员的工资是由市场每月按时交到镇政府的,然后再由政府部门发放给市场检验检疫人员。检验检疫人员的保险也是由市场来给他们购买的。如此,毫无疑问不会发挥监管作用。据了解,2011年12月,该市场曾被媒体曝光,原因是“偷偷出售没有经过检验的私宰注水羊肉”。当时的举报人称:“一般宰杀后的羊约有15斤~30斤,30多斤的羊一般注水5斤~8斤。”时至今日,监管没有改变,想必“食品”仍然无法保障安全。

  屠宰场老板给检疫人员发工资就好像是被告给法官发工资,就好像犯人给警察发工资,这真是食品监管之耻。可怕的是,这不仅仅是一个屠宰场如此,当地类似情况不少。“检验检疫合格”章还有多少可信度?

  支付食品监管成本的钱不是没有,而是不愿意出,说到底,是不重视食品安全监管;说白了,就是不当将老百姓的健康当回事,该是追究责任的时候了。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