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检验检疫人员“变节”该怪谁?
http://www.scol.com.cn(2016-11-10 7:58: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昨天,记者了解到,桥头镇盛景禽畜市场9名检验人员的保险由市场买,他们的工资也是市场交给镇里,再由镇里发给他们。也就是说,屠宰场老板给检疫人员发工资?昨天下午,桥头镇农林水务局负责人表示“确实如此”。由此,桥头镇盛景禽畜市场内的屠宰场里,“检验检疫合格”章随便盖。(11月9日 《广州日报》)

  国家下大力气推行定点屠宰,并且安排检验检疫人员定点督察,意在监督禽畜屠宰过程中无违规现象出现,呵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然而,检验人员并无监管实质,“检验检疫合格”章随便盖,岂不是监管环节失守吗?如此一来,病死的禽畜也可随意屠宰上市,监督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老百姓心目中的“放心肉”还从何谈起?

  检验检疫人员“变节”,遭一些网友怒讨,说他们嫌工资低,不认真履职,没骨气被收买;也有人抱怨,检验检疫人员形同虚设,是由于屠宰场老板给检疫人员买社保、发工资造成的。在笔者看来,恐怕这些都不是问题的根源。当地政府并没有让屠宰场直接给检验检疫人员发工资,屠宰场就谈不上是检验检疫人员的老板,那么,这些监督人员的工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不是屠宰场的施舍,哪里会缺乏“吃人家的嘴短”的底气?哪里需要向屠宰场低头?

  检验检疫的工作岗位是自己选的,工资高低不能成为不履职的借口,基层政府从屠宰场里抽服务费为检验检疫人员发工资,这也是无奈,但亦合情合理。窃以为,检验检疫人员人浮于事的真正原因,就在于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或者说管理制度没有被严格执行,当然,这其中或许也存在屠宰场和检验检疫人员的私下交易。一句话,它与当地政府不重视屠宰场检验检疫工作密不可分。试想,如果当地政府严格检验检疫人员的管理制度,如果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就不会有检验检疫人员拿自己的工作当儿戏了。

  屠宰场与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达成默契,说到底还是监管制度的缺少或者宽松,职能部门自以为是地认为,只要检验检疫人员驻场,就可以为“放心肉”把关,就放松了警惕。显然,这样的逻辑经不起考验,毕竟,宽松的管理制度下,二者很容易形成利益联盟,狼狈为奸。因此,屠宰场的驻场检验检疫人员也需要用制度抽检,同时,结合禽畜肉制品市场的质量检测,一旦发现带着检疫合格的猪肉、牛肉、羊肉属于不良肉品,职能部门不但要严惩屠宰场,还要顺藤摸瓜,找到检验检疫的责任人,并追究其责任。

  检验检疫人员发工资低不可怕,谁给他们发工资不可怕,只要理清关系和实质,工作人员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履责。但可怕的是监督检验检疫人员的制度失灵。如果没有制度约束检验检疫人员,没人关心关注他们如何监管屠宰过程,他们就有可能敷衍了事,甚至是“变节”,从食品安全的“门神”变成同流合污的权利寻租者。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