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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对准意见箱”是不该有的失误
http://www.scol.com.cn(2016-11-7 7:56:0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1月5日晚,有网友在微博爆料,陕西汉阴县国土局在大门口的“县委第七督导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箱”一侧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范围正对准意见箱。所有人向该箱子投放意见材料时,均暴露在监控之下。“北京时间”6日上午致电汉阴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回复称,这是工作失误,意见箱已经换到了没有摄像头的区域。(11月6日《中国新闻网》《北京时间》)

  汉阴县国土局的整改还是很迅速的。网上意见一出来,马上就将意见箱换到了没有摄像头的区域。他们对于“摄像头对准意见箱”的回应是这样的:完全是工作失误,从来没有打击报复群众,摄像头是2012年安装的,意见箱是2014年安装的。

  我相信汉阴国土局的回应是真实的。这个真实也只是限于摄像头和举报箱设置的时间,但是究竟是失误还是故意为之,就不好说清楚了。虽然说,是先有的摄像头,但是在安装意见箱的时候,是不是故意选择在了摄像头底下?即使没有打击报复群众,也并不能保证提意见群众的安全。没有打击报复群众,是因为意见箱收到的意见,还不足以让某些人愤怒。比如说,提的意见是涉及机关作风的,而没有涉及个人安危。假如,群众不是提意见,而是举报了某些个人腐败,这个人如果通过摄像头找到了举报人,你说他会不会打击报复?如果涉及的举报信息是严重到足以致命,他是不是也会鱼死网破?

  退一万步说,即使“摄像头对准意见箱”真的只是一场误会,真的只是一种失误,那么这种失误是小事情吗?是该发生的吗?举报信息涉及到一些人的问题,甚至会使某些人陷于人生泥潭之中,这就给举报者的安全带来潜在隐患。保护举报人的信息是很重要的事情。我们的机关单位是如何保护举报人信息的?当一个意见箱安装在了摄像头底下的时候,被举报者要想找到举报人,岂不轻而易举?

  这至少暴露出了有些单位对于保护举报人信息,是没有放在心上的。你一个小失误,带来的其实就是大问题。我想知道的是,“摄像头对准的意见箱”收到了多少群众的意见?估计意见箱的肚子里会是空空荡荡的,试想,明明看到有摄像头,谁还敢去提意见?谁不害怕打击报复?

  其实,我们还应该思考的是设置意见箱、举报箱的这种传统形式还合适吗?即使,意见箱已经移动到了没有摄像头的区域,也未必有人敢去投放意见信、举报信,因为这并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在满街都是摄像头的年代,在单位处处都是摄像头的年代,提意见的群众还真难以躲开摄像头的眼睛。这其实需要思考的是该如何结合时代特点,拓宽群众发表意见的路径,该如何给群众一个更加安全的监督模式,而不至于被打击报复。

  “摄像头对准意见箱”即使不是故意为之,也是不该有的失误。(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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