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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规定”助推网络直播走向文明
http://www.scol.com.cn(2016-11-6 8:34: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1月4日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互联网分析师唐欣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随着网信办《规定》的推出,长期处于无序发展的网络直播业务进入有规则的新阶段。标志着过去两年高歌猛进,却问题无数的直播浪潮开始进入全新的治理阶段,行业的野蛮生长时代的结束。(11月5日《中国经营报》)

  众所周知,网络直播火得一塌糊涂的背后,是畸形的围观,价值观的混乱,导向的严重偏离,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而公众要求整治网络直播乱象的呼声也一直很高。如果再不整治,就会对观众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极大的误导。尤其对广大青少年观众来说,网络视听是他们获取信息,塑造价值观和人生观的重要参照。因此,必须努力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坚守核心价值观,这样才能为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作为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网络直播,是当前最为火爆的风口产业之一,却也鱼龙混杂。什么日赚上万、直播睡觉、直播造人、直播卖肉、直播自杀之类涉嫌违德违法的行为,已经到了无廉耻、无底线的程度。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达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且数量还在增长。而个人网络直播平台更是无数,呈井喷式发展,却也带出了种种乱象。

  本来,网络直播新颖、直观,以独特的方式为丰富网络生活助了一臂之力。然而,网络直播现已经变味儿,其本身已不再是商业逻辑,而是资本逻辑。在资本运作的强烈刺激下,几乎只剩下了唯利是图的“作死”。网络主播们不断挑战道德底线,在竞争的幌子下频频做出伤风败俗的丑态,用庸俗、恶俗、污秽的语言吸引观众,甚至不惜以近似“卖肉”的方式笼络观众,给全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而《规定》的出台,明确了直播的内容和范围,尤其是依法取得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才能被视为合法,还要“先审后播”。同时对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也从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等方面给予了规定,对敢于越红线者将严厉打击。这就是在用“规定”助推网络直播走向文明的有力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推动文艺繁荣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创造出无愧于这个伟大民族和时代的优秀作品。而创造网络视听精品,就该用更多的心力去打造和打磨,让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视听作品占领网络直播阵地,而不是迎合低俗和恶俗,更不是让隐晦甚至露骨的色情直播泛滥,毒化人心。如今的这类网络“荷尔蒙经济”看似繁荣,其实透着“肾虚”,因为它不健康,且具有严重误导性。

  所以,本次力求网络直播的法制化监管,可谓来得及时。不过还应当看到,对网络直播的规范要求已经出台,但如何让这个“紧箍咒”在违规者身上感到“疼”,还需要在惩罚措施上细化。如《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由此,各地就该出台相应的措施并尽快加以落实。还要避免部门管理上的重叠,以免造成“谁都管又谁都不管”的局面。总之,用“规定”助推网络直播走向文明,是大势所趋,也是人心所向。相信经过规范后,网络直播一定会越来越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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