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功底和写作态度决定文章质量

http://www.scol.com.cn(2016-10-21 13:44:3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戴若冰
作者:戴若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朱永华先生今天发表的《不能任由“一元购”逍遥于监管之外》写得不错。文章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有力,语言也比较好。但是有个别语句略显粗糙,个别标点用法错误,且有错别字。看得出来,作者在写完之后没有再看一遍,再改一遍,以致留下遗珠之憾。

  下面,仅以该文最后两个自然段为例,看看有哪些语文差错。

  相比起众多网友对“一元购”的“懵懵懂懂”,政府监管部门对这种带有赌博性质的“一元购”疏于监管和打击,就明显不属于辨别不清或无从下手的问题,(此处的逗号应为句号)政府鼓励互联网+产业,支持互联网时代新型产业的发展,并不意味着现实社会被法律严厉禁止的违法行为,搬到互联网上再换个马甲,就成了不受制度约束甚至“合法”的行为。实际上,现实社会的某些违法行为被“移植”到互联网之后,不但“传染性”更强、危害更大,更需要监管部门嗅觉敏锐并及时出手,将这些违法犯罪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这个句子并非递进复句,“不但”二字应删去)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引用,现实中诸如嫖娼卖淫、吸食毒品、传销、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纷纷借助互联网平台继续严重危害社会,但无论线上线下,如何更换马甲,万变不离其中,(“万变不离其中”应为“万变不离其宗”)根本逃脱不了监管部门专业的慧眼。因此,对于“一元购”,既无需考证其是否公正,更不必强调是否需要“第三方”监督,而是应当“零容忍”的露头就打,(应当“零容忍”的露头就打,句中的”的“字应删去,并在“零容忍”后加逗号)我们可以支持和欢迎一切合法并能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互联网+,(“支持和欢迎”语序不当,应为“欢迎和支持”)但对于明显带有丑陋赌博“基因”的“一元购”“一元抢”“一元夺宝”等等,就不能有任何姑息迁就,只有“零容忍”,才能将群众的利益损失降到最低,才能让互联网社会变得更加绿色和健康。

  写作功底和写作态度决定文章的质量。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网络评论文章的质量不是靠编辑修改,而是靠作者如何写作、如何修改。我的观点是否正确,我的修改是否妥当,很想听听编辑和时评行家们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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