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永嘉李姓交警殴打老师”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开。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中年男子,在学校走廊当着许多学生的面,在一位女老师脸上打了一拳,其间更掏出了警棍。并扬言“我今天穿警服就是来打人的……”(《现代金报》10月29日)。
众所周知,自从2010年福建省南平市郑明生“3·23”校园杀童案之后,校园安保一度提到最高防范级别,凡是欲进校园者皆需问询登记。按理说,这个防范措施是针对所有人的,即使警察也不例外。但是,据报道,浙江永嘉上塘城西小学安保人员因为见其是警察(穿着警服),就未加问询和登记,让其任意进入校园,这在程序上来说,学校的安保措施出现了漏洞,
作为校园安保来说,肩负校园的安全保卫职能,除了学校老师和学生之外,其它人员进入校园都要进行问询和登记,如果感觉来人对进入校园的目的说不明时,则通知该进入人员要找的校内人员做证明或到安保处接引,这些流程和措施在每个校园都已基本完善。如果是国家执法人员欲进校园,需要求其出示工作证并说明相关事由,如不出示相关证明或不能说明事由者,则有权拒绝其入内。比如永嘉这位李姓交警,尽管其穿着警服,但作为校园安保工作人员,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并问询入校事由。然而,浙江永嘉上塘城西小学安保工作人员仅凭其一身警服,就放弃了自己的责任和权力。
当然,在公众的潜意识里,将警服作为公权力和国家公器的象征,是至高的、神圣的,从而忽略了代表国家公器的警察到校园内挟私闹事。正如之前的10月18日,发生在广州翁源县人民医院的“医闹”,不会想到是县卫生局副局长一样,一方面是国家卫生部联合公安部严打医闹,另一方面却是卫生系统的基层干部带头搞“医闹”。这让吃瓜群众未免有些云里雾里的感觉,法律和规则本来是为大众所遵守的契约,可为什么总是有一些权力拥有者将自己凌驾于法律和规则之上?一言以蔽之,就是制度的笼子扎的还不够紧。
遵守法律法规,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权力阶层将自己凌驾于法制之上,首先破坏了规则,那么,谁还会敬重法制的权威和公信力?整个社会将陷入“塔西托陷阱”,对于吃瓜群众的不信任你能指责是无知吗?
回到“警察入校打老师”事件,从“我今天穿警服就是来打人的”这句话可读出两点信息。一是“警服”代表国家执法权,那么,“我穿着警服”就代表“我”可以“为所欲为”,“我”有打你的“权力”,但你不可以打我,否则,就有“袭警”的嫌疑;二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开展的“党员干部自我学习”活动,对于一些党员干部和机关来说,只是一种形式,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没有引起一些手握权力者的重视。
警察入校打老师虽然只是个案,但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可忽视,首先通过校园安保工作人员处于对“警服”的敬畏,而放弃了自己的责任。其实,这位安保人员足可以代表当下社会中的吃瓜群众,对那些权力拥有者,既是知道其不合规则,但仍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骑墙心里,造成了对“权力”监督松懈的放纵。
其次,做为一名警察,在校园内公然殴打教师,其社会影响非常之恶略。校园,本来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被称为美好的“花园”,可就是在这些祖国未来美好的“花朵”面前,辛勤的园丁被孩子心目中至高无上的“警察叔叔”殴打,这对孩子未来的影响之大,不得不令人担忧。尽管涉事警察事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在孩子心目中消除不良影响,恐怕需假以时日。
所以,不论是警察入校园打警察,还是卫计委干部的“医闹”,都体现出基层制度的笼子扎的还是不够紧。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释放出了“党要管党、管干部”的决心,其中八个“不允许”中就有一条“决不允许党员干部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也就是说,为制度的笼子再上紧发条,希望真正构建起一个共守法律和道德契约的公平、公正、平等的公序社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