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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出警,岂止是“不规范”
http://www.scol.com.cn(2016-10-25 8:24:2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蓬国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有网友发帖称,10月21日晚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东景轩会所附近一名女学生遭一名成年男子劫持,路人出面施救才得以脱身,辖区派出所没有及时出警。23日晚,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区分局通报称,经查,该帖反映路人搭救校服女生情况属实,派出所接警后未按照接处警规范到达现场属实。目前,接处警不规范的当日带班副所长鄢某某和值班民警郭某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10月24日澎湃新闻)

  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小女生,突然遭人挟持,生命面临重大威胁,内心是何等的惊恐和绝望,从她“情绪失控说话带哭腔”的反应中便可感知。无论是谁置身这样生死攸关的处境,我猜他(她)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警察叔叔”,救人于危难的警察叔叔。可是,不幸的是,她没有盼来警察,虽然有人报警,但警察不出警。不过,万幸的是,她虽然没有盼来警察,但见义勇为的路人救了她。

  对此,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区分局通报称,“派出所接警后未按照接处警规范到达现场属实”,接处警不规范的当日带班副所长鄢某某和值班民警郭某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群众面临生命威胁,连路人都知道见义勇为,作为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天职的警察,却无动于衷,拒不出警,这明明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不作为”和“玩忽职守”,明明就是置群众生死于不顾的冷血无情,又岂止是“接处警不规范”而已!

  如果说群众面临生命威胁也不出警,还可以称作“不规范”的话,那么,医生见死不救也是“不规范”,消防员见火不灭也是“不规范”……这让我想起长沙“强拆致农妇被活埋”案,当地政府定性为“由于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的责任事故;“山东菏泽一村民因阻止征地被铲车碾死”一事,当地官方说是“因机械操作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这些致人死地的罪恶行为,是否也可以归入“不规范”之列了呢?

  据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区分局长征派出所一名杨姓工作人员表示,21日晚上7时许,他接到110报警指示称辖区东景轩会所附近有人报警,他马上跟报警人联系,对方称是一名路人,路上遇到一名女生和成年男子同行,见女孩紧张害怕觉得情况不对劲遂打110报警。该杨姓工作人员称,当时报警人表示上述成年男子手里提着东西已经离开,没有其他情况,不需要出警,于是当晚没有出警。

  明知群众生命受威胁却不出警,竟然还说是因为警情自行解除而“不需出警”,这样的厚颜无耻,难道就不觉得与遵义这个“革命圣地”不“搭配”吗?难道就不觉得与“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长征精神背道而驰吗?

  而对这种不作为的冷血行为,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区分局既然觉得只是“不规范”行为,对涉事民警的处理也就是“停止执行职务”而已。这样的“大事化小”,难道就不觉得与当前正在召开的六中全会“从严治党”的主题不“协调”吗?

  “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任何视群众生命为儿戏的言行,都应受到严惩,各级党政机关都应以铁的态度,捍卫“群众路线”这条“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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