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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无牌执法车满街跑”成为某些地方特色
http://www.scol.com.cn(2016-10-24 7:42: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据10月23日《法制日报》)。

  无牌执法车在河南周口等地多的显然已经见怪不怪,不仅给老百姓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已经“习以为常”,即使在官方眼里,也已经不成问题,包括沈丘环保局办公室主任都说“单位经费不够用,有几辆车没挂牌,这也正常,哪家单位都有这样的情况。绝大多数车还是有车牌的,只是行车证过期还没来得及去审。”甚至在地方电视台对执法部门进行“正面报道”时,也能从电视画面中看到公安、城建、城管等执法部门的无牌车辆在现场执法,无牌执法车辆满街跑,俨然已经成了这些市县独有的地方特色。

  机动车辆挂牌上路不但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更是人所共知的最基本常识,普通老百姓购买机动车之后,包括车牌照在内任何一项手续不全,都不敢贸然上路,交警及交通管理部门一旦发现更会施以重罚。这些执法部门的无牌车辆,不仅堂而皇之的上街、上路执法,即便在地方交警眼里,也早已习以为常,这也足以说明,对于无牌执法车辆上路,各部门之间显然已经形成一种“默契”,互不为难,“共享特权”。

  无牌执法车辆上街上路执法,其本身就属违法,更谈不上执法的尊严和公正执法,按照法律专家所言,行政执法部门乃至司法部门开违法车辆执法,是对手中执法权力的一种亵渎。实际上,当地行政执法部门,既完全知道用无牌车辆执法不符合法律规范,游泳各种理由来搪塞甚至强词夺理,归根到底是在执政理念上海存在较严重的特权心理,并没有把自己与群众放在平等的法律位置,在强调普通群众尊法守法的同时,却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上,用坊间的话说,就是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尤其值得思考的是,这些部门乃至领导干部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错误的严重性,反而还习以为常,更说明这些地方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和构建法治社会理念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古人有句话叫“己不正焉能正他人”,要求群众执法守法,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首先就应当模范守法、规范执法。而且一般来说,符合规定并经过审批同意配备执法车辆,财政和审批机关也一定会为车辆的入户挂牌等手续费用预留相应空间,不可能会存在“同意买马不给配鞍”的情况,因此,满大街可见的无牌执法车,既有违规配置的嫌疑,其购置和消耗维护等经费来源也值得追问,甚至不排除在“无牌执法车辆满街跑”的背后,隐藏着依罚执法乃至滥收费、滥罚款和私设小金库的可能。

  尽管无牌执法车辆上街执法现象在一些地方也有出现,但从未有像河南周口等一些市县呈现的这样“泛滥”,尤其是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理念已深入人心的大趋势下,这种“无牌执法车辆满街跑”的怪像就更不能让人理解,这不仅暴露出当地政府依法行政理念和群众利益观念的淡漠,更折射出特权意识在当地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还较普遍存在。因此,上级有关部门在查处无牌执法车辆这一“表象”的同时,更应当着力清除基层执法部门的特权思想,切实竖立规范执法和为民执法理念,尤其是要深究掩藏在无牌执法车辆背后的资金来源和执法经济思维,既不能让“无牌执法车辆满街跑”继续下去,更不能让其游离于法治之外成为任何一处的“地方特色”。(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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