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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带上律师执法实质是“以法治理”
http://www.scol.com.cn(2016-10-15 5:06:5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4年7月,深圳市开始试点“律师驻队、随队执法”,第二年9月全面推行。一年多时间,全市66支执法队已有57支聘请律师驻队,覆盖率达86%。与此同时,2009年以来城市管理领域内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的暴力抗法事件,在2014年至2015年刹车扭转、掉头向下。(10月14日《人民日报》)

  “律师驻队、随队执法”,通俗地说就是城管带上律师执法,效果异常明显。以深圳南山区沙河街道城管执法队为例,试点律师驻队的第一年,案件执行率就达97%,比2013年提高了54%,第二年又进一步提升到99%;律师驻队两年多来,暴力抗法事件仅2宗,而2013年达38宗。就整个深圳南山区而言,2015年之前,每年都在300宗以上,几乎每天一宗,而2015年没超过10宗。显然,律师驻队、随队执法”的效果谁都不能轻视?

  城管带上律师执法为何有那么大的威力?一方面是对城管的执法行为进行了约束。“律师驻队,首先约束的是城管队员自己。”城管依法执法,商贩就没有话可说了。城管带律师执法,不只是带来城管执法力量的“物理变化”,更催化了执法方式、执法人员素养等方面的“化学反应”。城管执法素质提高了,执法效果也就会随之提高,对于商贩来说,感受到最大的变化是不再有现场冲突;另一方面是以法对商贩进行执法,充分发挥了法律的作用。以前,商贩对城管的罚单往往不予理睬的话,但商贩们却不能对盖有律所公章、签有律师名字的催告函无视,即便是无视,也立马会感受到问题的严重性,不仅罚款不断增多,而且信用也受到影响。据了解,一家垃圾车发生滴漏的环卫公司,就因为不良信用记录的污点,去别的城市参加招投标受阻。

  “说一千道一万,就是一个‘法’字,用法来重构城管和商贩之间的关系。”这话是说到了点子上。城管带上律师执法,城管和商贩都获得了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必须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以法治理,不仅权利和义务明确,而且边界也清晰,也有助于营造出浓郁的法治氛围。

  城管带上律师执法,实质上带的是法律,只是以往,无论是城管还是商贩,对法律既不太了解,又缺乏敬畏之心。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管理往往异化为“无赖式”争斗,于是,城管和商贩之间会上演“猫鼠游戏”的荒诞剧:会上演“针尖对麦芒”的“战争剧”,甚至会发生城管群殴商贩、小贩打伤刺死城管的恶性事件。而以依法治理,那城管和商贩之间的许多疑难杂症全都自动消退了。

  城管带上律师执法,不是为城管执法助威,也不是城管的附属品,而是始终秉持中立立场,让城管始终依法执行。这不仅让城管和商贩均免受伤害,而且更利于社会的和谐和城市管理层级的提升。(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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