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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司机守法比“车技”更重要
http://www.scol.com.cn(2016-9-25 15:07: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2日上午8点53分,河南商丘市睢县一辆幼儿园校车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23日上午,睢县县委宣传部发通报称,事故初步认定,车辆双方均涉嫌存在违法行为,双方驾驶员已被控制。事故发生的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中(据9月24日《北京青年报》)。

  尽管事故的详细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但仅从披露的监控视频中看,双方车辆存在的违法行为却很明显,在途经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一慢二看三通过”是最基本的驾车常识,尤其是校车驾驶员,在横穿主干道时,更应当放慢速度,确定没有直行车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缓慢通过。而货车驾驶员在遇到有交叉路口时,也应当降低速度提防横穿车辆和行人。然监控视频显示,校车横穿十字路口时,几乎没有采取避让直行车的任何措施,速度明显过快。而货车驾驶员更没有任何减速,导致拦腰撞上校车,不但导致货车侧翻,货物抛撒一地,更造成校车里孩子2死11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从官方通报的情况看,校车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既经过正规注册,安全系数也符合国家标准,且不存在超载超员。而司机不仅持有A1驾照,更具备校车驾驶资格。无论车辆本身还是驾驶员乃至载客人数,堪称完全符合规范要求。但就是这么各种手续完备且全部符合规范要求的校车,却因为司机无视交通法规最基本常识,非但导致两条幼小的生命丧失,给10多个家庭蒙上阴影,更酿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这就可以看出,无论车辆等硬件设施如何完备,驾驶资质如何齐全,缺少对交通法规的敬畏,依然无法避免躲开事故的恶魔。

  其实,对于机动车驾驶员来说,无论新司机还是老司机,驾驶技术与交通安全并非成正比,唯有恪守交通法规、遵守驾驶道德,行车安全才更有保障。尤其是校车驾驶员,首先就要就要把保证一车孩子的生命安全放在重中之重,比驾驶一般车辆更要小心翼翼,不能存在哪怕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实际上,纵观这起事故的发生,排除货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校车驾驶员哪怕轻点一下刹车,暂缓几秒通过,这起重大交通伤亡事故则完全可以避免。很多人在看了监控视频之后,在谴责货车司机“全速”通过十字路口的同时,无不认为校车司机存在“抢道”行为。有网友甚至“举一反三”的认为,现在不少校车司机普遍“多拉快跑”,自认为有“黄色”保护,根本不拿交通法规当回事。

  虽然网友这种观点有些偏激,但自从国家校车安全标准和对驾驶人员的资质要求出台之后,一些小学、幼儿园的校车司机,自认为“手续齐全”不存在超载,再加上人们对黄色校车有自觉避让的心理,校车较普遍超速行驶确是不争的事实。而只要不超载或不存在明显或严重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对其往往也显得很“宽容”,无形中也“娇惯”出某些校车驾驶员把校车当成“警车”开。岂不知自身的无视法规再遇上其他车辆违法,类似的事故注定无法避免。

  校车安全除了车辆本身符合国家标准,对驾驶员资质要严格要求之外,遵守交通法规应成为校车驾驶员的第一要务。保证孩子的生命安全不只是关系到孩子自身,更涉及到每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认为,发生在河南商丘睢县的这起校车与货车相撞事故,最值得吸取的教训就是校车司机的法规意识淡漠,因此,所有校车使用单位都应当在强调驾驶员具备资质的前提下,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放在日常管理和教育的重中之重。另外,交通管理和执法部门,针对校车的交通违法更应该变“宽容”为“从严”,并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对校车另行规定限速标准,确保涉及校车违法酿成的事故处于“零状态”。(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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