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最近一个月,江西连发数道禁令,向机关干部"葛优躺"式的工作作风开刀。(9月11日《信息时报》)
禁令包括含临时、借调、借用、跟班在内的所有省直机关工作人员都"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甚至是奇装异服上班"。笔者认为,规范公务人员着装,是公务人员遵守办公礼仪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是对公务员队伍和政府机关形象的维护,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务员处理日常公务的水平,进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社会。由此来说,公务员禁穿背心、短裤和拖鞋上班,是对公务员的最基本要求。既然是最基本要求,为何还用文件的形式发布禁令?
从公务员的全称"国家公务员"就应该明白其身份是公职人员。既然是公职人员,不仅应有相当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还应有最基本的公仆形象。常言道,人靠衣裳马靠鞍,如果公务人员穿着背心、短裤和拖鞋,甚至是着一些奇装异服,穿梭在政府办公室里,办公场所俨然成为一个自由市场,至少政府的形象会在群众的心里大打折扣,更不要说干群关系会因此而疏远。
虽然,对公务员的着装并没有法律层面的统一要求,有的也是一些地方或机关单位的自我规定。一般来说,公务人员的服装应当合乎身份,庄重、朴素、大方。从公务员的着装就决定了老百姓对其第一印象的好坏,也向办事群众从视觉上传递了其教养素质的高低。可以说在大众眼里,公务员必须是成熟稳重,除工作能力外,衣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就这样的事,连小学学生都非常明白的道理,也能做好的事,为何公务员却不能做到,是无知还是明知而为之,恐怕只有自己心里最明白。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事实上,新招录公务员在入职上岗前都要统一进行包括礼仪培训在内的岗前教育。既然公务员对着装规范是人人皆知,为何还要在如今来以文件的形式来发布禁令呢?
不知道发文件禁止公务员穿背心、短裤和拖鞋上班,是相关部门为了发文而发文,还是公务员规范着装必须要用文件的形式才能实现。如果是前者,那岂不是为撇清管理责任的形式主义。如果是后者,恰恰说明对公务员日常管理存疏漏之嫌。其实近年来,类似的"土文件"也不少,可结果呢大家不言而喻。本来在对公务员培训中和日常管理中就能规范的着装,为何还以文件来禁止,这不得不引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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