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廉政账户”彻底断官员贪念

http://www.scol.com.cn(2016-8-7 18:54: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从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了解到,贵州省纪委、省监察厅宣布,自2016年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同时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近日完成廉政账户撤销工作。(8月5日法制晚报)

  “廉政账户”主要是从预防腐败角度出发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开通一条腐败官员自我挽救的通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被动受贿”问题,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不可否认,纪委“廉政账户”作为反腐防腐制度建设的一种补充,一种内部的监督和处理方式,在一定时期对反腐倡廉取到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对一些官员因一时贪念收受了贿络,在受到教育或触动后醒悟过来的人是有救治作用的,有助于社会个体的自我完善。

  但“廉政账户”也助长了一些官员的侥幸心理。面对贿络款,一些官员认为先收下来,听听情况再说,如果过一段时间没事的话,就不上缴了,如果风声紧,被发现的可能性比较大,就打入“廉政账户”。另外,“廉政账户”也容易成为一笔糊涂账。一些官员在收受了多笔贿络款后,把一小部分上缴到“廉政账户”上,把大部分留在家中,一旦事发,把纪检部门已掌握到的推说已上缴,从而达到推脱罪责,减轻处罚的目的,反而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

  另外,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廉政账户制度,“廉政账户”制度都是省、市纪检监察部门自行制定的,有些省、市的官员在受贿后,只要把贿赂款存入“廉政账户”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了,这与我国的法律是相悖的。实际上,只要收受了贿络,不管这笔贿络款怎么处理,都已构成了违纪违法的事实。

  取消“廉政账户”,可以从更深层次上进行法治反腐。作为官员都要依法行事,不能有任何贪念。这几年,中央加大了治腐的力度,对贪污犯罪采取了零容忍。面对贿络,不该收的就坚决不收,不存在“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问题。收了就是受贿,就是犯罪,这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也没有“拐弯”和“变通”的余地。撤销“廉政账户”,不再在法律之外开门开窗,从而防止“廉政账户”成为一些贪官的“挡箭牌”,堵塞贪腐犯罪的漏洞。所以,不论从依法反腐的角度还是从防微杜渐的角度来看,贵州省在全省全面撤销“廉政账户”很有必要,可以彻底断掉官员的贪念。(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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