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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警在摄像头下执法是一种双赢
http://www.scol.com.cn(2016-7-28 8:33: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颂寒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26日,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培训会,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视频培训。规范指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2016/7/27 《华商报》)

  随着公民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的觉醒,对于民警日常的执法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而此次,公安部培训民警规范执法,并提出了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不影响执法的前提之下,应该自觉接受监督,可以说是一种不错的创新。

  让民警在普通民众的摄像头之下执法,这可以说是主动适应民众监督的一种新常态。对于民众和民警来说,都是一种双赢。民众可以有效监督执法部门的执法过程,同时,通过随手拍的方式,来最大限度的还原现场是否存在野蛮执法等现象,形成一种有效的约束力,对于维护自身利益提供有力的物证。

  前段时间发生的兰州民警殴打学生事件,就是典型的拒绝接受民众拍摄执法过程而爆发的冲突。正因为没有提出民警应该在民众摄像头下执法,才造成了某些民警野蛮执法后,还能打着民众干扰执法过程而拒绝接受监督的幌子。让民警习惯性的在摄像头下执法,不仅仅可以规范执法过程,让文明执法更容易实现,还能够保证民警执法过程中不被泼污水。倘若再有人将问题赖到民警头上,用民众摄像头记录下的过程,更加能够保护民警遭受不必要的委屈。这对于民警来说,其实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让民警习惯民众的摄像头拍照,其实是公安部的一次与时俱进的创新。将当下某些个案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制度化的处理和解决,让某些执法过程更加能够坦然接受舆论的监督,避免类似兰州民警打大学生这种抹黑民警群体事件引发的舆情反扑。积极面对舆论监督,主动让事情真相交由民众来定夺,这是摄像头下执法的可贵之处。

  当然,其中提出在不影响执法过程的前置条件,也必须做出详细的解释。什么情况下,才算是不影响执法,民众围观拍摄在何种范围内是不属于权力过界,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保证某些以影响执法为理由而拒绝监督的行为发生,也才能保证民警在摄像头下执法不会成为美好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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