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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年年治涝年年涝”的教训惨痛
http://www.scol.com.cn(2016-7-11 8:26: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陈家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刚刚过去的一周,对于深处全国抗洪斗争中心的武汉市来说,“看海模式”已经不只是一句调侃,而是演变成了一场全城严重内涝、堤防险情丛生的洪水灾情。气象数据显示,6月30日至7月6日,武汉累计降雨量560.5毫米,突破了武汉自有气象记录以来周持续性降水量的最大值。(《新京报》2016年7月9日)  

  武汉坐落在长江边,发生洪水淹城的可能性极大。一旦洪水淹城,危害之大可想而知。因此,防患于未然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可是武汉为什么遭遇“年年治涝年年涝”的尴尬?并非决策者与管理者缺乏这个最基本的常识。在此不妨来个窥豹一斑而见全貌。如今最饱受被洪水淹没之苦的南湖新城,在武汉市政府2005年的南湖新城规划图中,是一条生态景观河道,将建成南湖新城中心公园,也就是充分考虑了防洪泄洪功能。如果将它落到实处,那么即便最近武汉的降雨量是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大值,受灾的程度也必然可以大大减轻,甚至人们的正常生活与工作可以不受大的影响。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大量居民长期停水停电断网,至今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日常生活苦不堪言,正常工作难以开展,更不要说连带与后发的问题了。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当初规范图中的生态景观河道、南湖新城中心公园在实际操作中变成了武昌府等多个大型住宅小区---典型的“城进湖退”。  

  生态景观河道、南湖新城中心公园之所以最终变成了高楼林立之地,最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改善老百姓住房这一重大民生的需要。只是改善老百姓住房固然理由充分,但是为什么不选择在其它可以不影响防洪泄洪的地方去进行房地产开发?为什么要打乱原有的城市发展规划?根本原因,还是将房地产开发看成了增加城市GDP,从而提高政绩的绝招。于是不顾城市防洪泄洪大事,于是将一件事取舍时的两害相权取其轻以及一项决策必须考虑后果的无害性原则抛到了九霄云外,做出了非常短视的选择。既然如此,最终受到惩罚,也就一点不奇怪。  

  这样的教训无疑是深刻而惨痛的,如果不切实吸取教训,并且举一反三,真正吃一堑长一智,必然会有永远也交不完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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