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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不能引诱访民“敲诈勒索”
http://www.scol.com.cn(2016-7-3 8:05: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年2月底,从北京上访回家后,陕西省子长县瓦窑堡街道下冯家庄村民魏改琴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带走,至今被羁押在看守所,并被移送检方起诉。魏改琴的家人认为,一切只因魏改琴在北京市接济管理中心领了2000元,是“接访人员主动给的”。 (7月2日澎湃新闻网)

  魏改琴因老公死亡的冤屈持续上访十多年了,我们暂且不论这个事情到底公不公,但这个事情魏改琴上访了十多年一直没有解决此事,说明当地政府的工作方式等可能存在着问题。魏改琴多次到北京上访,而瓦窑堡街道办事处因为怕魏改琴越级上访影响“政绩”和官员的前途,通过给予魏改琴“困难补助”“接济款”等,劝其放弃上访,让她回老家处理。但回家后,当地政府又不管不问,从而使其不得不再次上访,从而陷入了上访——劝回——再上访——再劝回的恶性循环之中。这际上,这样的恶性循环是你情我愿,怎么会变成“敲诈勒索”了呢? 

  作为一个农妇,没权没势,与街办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根本没有能力与政府抗衡。魏改琴进京上访,其目的是为给老公申冤,她最担心的是街办派人来截访,把她的上访给搞黄了。试想,她如果真的是敲诈街办的话,不可能只为了这区区的几千元钱的“补助”,这几千元的“补助”,对她来说是杯水车薪。她上访了十几年,用掉的早就是这5500元的几倍、几十倍。收街办给的这5500元怎么说也不可能是“敲诈”。街办给予访民“补助”完全是各地通用的一种“息访”手段。如果街办是真的受到敲诈,作为强势部门的政府,怎么可能受到村民的敲诈,心甘情愿地给予其“补助”,劝其回家呢?

  上访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通过向上级国家机关的申诉控告等,以促使上级机关对下级的监督,从而实现访民的诉求。无论魏改琴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但魏改琴的上访客观上会对街办形成压力,可能会影响到上级对这个街办的考核成绩,也可能影响到街办领导的升迁,但这与“威胁”“敲诈”是两回事。街办用钱“息访”只是为了所谓的“政绩”,为了保住官员头上的“乌纱帽”而已。如果把这样的上访看作是对国家机关的“敲诈”,那么公民就会失去上访权利。从这一点来说,反而是街道故意“放水”,想以“敲诈”为名给访民定罪,以此来恐吓、威逼访民不再上访。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原先对于访民采取的“关黑监狱”“拘留”“非法劳教”等办法,已行不通了。而且由于不准越级上访,增加了当地“息访”的难度。无奈之下,便想出了通过操纵“司法”来“制服”访民的办法,这样,可以让政府站到舆论的制高点上,既达到“恐吓”“威慑”访民,又让那些访民“出丑”,从而有效地达到“息访”的目的。由此看来,街办说魏改琴“敲诈”街办,实际上是街办在“勒索”魏改琴。这种做法如果得逞,一旦被各地纷纷效仿,那么,不仅访民的正当的权利被剥夺,而且还会影响到我们的司法公正、公平和政府的威信,可能会使一些访民采取更为极端的手段,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更为不安定的因素。(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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