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文化教育 >> 正文
方言与普通话当和谐共存
http://www.scol.com.cn(2016-6-3 8:03: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海滔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首份《北京市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在京发布,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语言状况的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北京市中学生对北京话认知情况日渐式微,本市正探索开设校本课程、方言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等带动青少年保护和传承老北京话。2016年6月2日《新华网》

  我国地域辽阔,在漫长的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地方语言,仅在汉语范围内,就出现了八大方言区,而且在各大方言区内,有衍生出风格迥异的小方言区,这些语言同其它各种民俗、风俗等联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我国灿烂的多元文化生态,成为世界文化生态中一个璀璨夺目的生态群。

  但是随着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交通和通信的发达、人员流动的频繁,加上我国实施的推广普通话战略,越来越多的方言正面对着被同化、退化甚至消亡的危险。有人认为方言与普通话相比,是落后、过时的东西,没有必要保护。也有人将方言的淡化与消失简单地归咎于普通话的推广,认为应该抵制推广普通话。前几年,“普粤之争”及相关事件成为热点新闻之一。广东的很多人担心推广普通话势必导致粤语的“削弱”乃至“废除”,喊出了“保卫广州话”的口号。

  所谓普通话,按照1955年举行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所确立的定义: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通俗地讲,普通话是相对与地方语言而言的、使用范围更广的一种语言,甚至就等同于官方用语。普通话的传播和推广不仅增进了人们使用汉语的交往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扩大了中文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但政府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

  方言是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传承着各地古老的历史文化,是地域文化的直接标志,是文化的活化石。普及普通话固然重要,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而废弃方言,抛弃民族的艺术。中国是有着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尊重一个民族及地方人民是保证祖国统一的必要条件,而尊重人民,首先要尊重他们的文化。保护方言,有利于保护中华文化的多样性,更有利于各地方和民族的团结统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就明确指出方言将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并要对方言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方言作为民间的文化语言,普通话作为官方交流语言。两者完全可以共存。国家推行普通话,是要求民众在该说普通话的场合必须说普通话,私底下或其他场合的交流,使用什么样的语言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老百姓还是可以在生活中使用方言。据统计,粤语是香港家庭最常用的语言,大约91%的五岁以上人口在家中以粤语交谈。大约40%的人口称以普通话为最常用的语言或能说这种语言。这体现了在生活中使用方言,在交际中使用普通话,两者彼此和谐的相处模式。

  方言承载了一个地方的文化积淀和历史记忆,也是维系地方民众之间感情的媒介和纽带。而推广普通话则是增进地方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径,推广普通话和方言保护绝不矛盾,普通话和方言之间不是“鱼和熊掌”,更从来就不是“你死我活”的争斗,相反,二者当互补共荣,和谐共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