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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国企高管被举报时能有41套房?
http://www.scol.com.cn(2016-5-28 8:05: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郭喜林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个国企原高管,竟然在被举报期间能拥有41套房子。为什么,国企原高管能拥有如此雄厚经济基础?就算他工资报酬高,他也买不下这么多的房子。如果他不贪腐,他又能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钱?如果说,高官放贷能挣大钱,他放贷的钱又是从哪来的?难道,国企高管放贷就不违法吗?面对这样的国企高管,必须依法查清。

  据京华时报5月27日报道,有人实名举报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前高管李永先以两个儿子名义,一天内花费1280万元拿下41套房。李永先在回答“购买房子所需巨款与其收入不符”的质疑时称:“别说一千多万,我一个亿都有。”目前,通辽市纪检委正在对举报内容调查核实。李永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李永先说,关于“花1280万元购买41套房子”,不是“购买”而是“顶账”。2009年起,他和亲朋好友多人放贷给通辽市天蒙房地产有限公司800万元。由于无力偿还债务,通辽市天蒙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4年用41套房子顶账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1280万元。

  不管这个原国企高管是用现金购房,还是他所说的“顶账”,都需要立案调查清楚。即便是李永先所说的放高利贷所得,也不属于合法资金。而且,应当通过精准计算,看看李永先有多少钱能证明其来源合法。如果不能说明资金来源,那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其放贷资金属于非法收受贿赂资金,那仍然属于违法犯罪。而且属于双重犯罪。因为不但受贿违法,而且高于银行利息放高利贷牟取非法收入,同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所以,从李永先回答记者的问话中正好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放贷。

  放贷,就是在高于银行利息基础上非法牟利;放贷,就是过去歌剧《白毛女》中地主黄世仁的那种利加利和利滚利的剥削手段。由此可见,在某些贪腐官员那里,他们不但利用权力收受了巨额贿赂,而且想通过向某些企业放高利贷把腐败贿赂的钱漂白。然而,李永先等腐败分子想的太天真了,通过放贷就想把黑钱漂白,而且妄想让非法贿赂变成“干干净净”的钱,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连老百姓都知道放高利贷是违法的。

  所以,李永先41套房的问题必须依法彻底查清;所以,不管李永先的亲戚朋友有多少,都要一一依法查清。必须把他们所有钱的来龙去脉搞清楚,绝不能让他们暗度陈仓,逃避党纪国法的责任追究。作为国企原高管,尽管他们的月薪比普通职工高许多,但是仅凭他们的工资和高利贷所得就想获得41套房子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不可能把嘴封起来,不吃不喝;因为,他们不可能不在任何方面发生消费支出。那么,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就要查清原国企高管李永先的合法收入究竟有多少;那么,同样可以搞清楚他所拥有的非法收入有多少。不怕他狡猾,不怕他像泥鳅和狐狸,只要有账就能算得清清楚楚。

  因此,原国企高管李永先心存侥幸的41套房子已经成为在劫难逃的某种罪证;因此,俗话说得好,无风不起浪;因此,俗话说得好,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而且,隔墙有耳;而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多行不义必自毙;而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以,与其逃避党纪国法责任追究,倒不如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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