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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拆迁补偿扎堆办“离婚”谁之过?
http://www.scol.com.cn(2016-5-21 7:48: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这两天,昆明官渡区民政离婚申请窗口被秧草凹村的村民围住了 。村民像赶集般地聚拢在这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离婚。许多年龄大至八九十岁、小到二三十岁的夫妻,在离婚或准备离婚。这一切,都是因为村子被划归为滇中临空产业园区,面临拆迁,村民们为了争取“按户补偿”而上演的。(5月20日中新网)

  拆迁补偿关于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地对于拆迁补偿安置应该慎之又慎。《昆明空港经济区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中明确:拆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即“按户补偿”。也就是说一户只认定一栋房子作为主房。因为户有大小,有的只有一个人,有的可能多达七八口,十来口,“按户补偿”对那些人多户少的家庭来说显然是不合理的。尽管当地政府表示,在补偿方案出台后办理“离婚”的是不作数的,但之前已经分户的不是占了便宜了吗。所以这样的“按户补偿”不管从哪个角度讲都是不严谨的,也给一些人有漏洞可钻。如果单纯从道德层面指责村民对利益的诉求似乎有失公允,行政部门在制定拆迁规章时出现的政策漏洞才是这一闹剧的根源。

  拆迁变成了“拆婚”,对于一个普通农民来说,虽然不一定每个人都十分自私,但绝大多数人还是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由于这个村的拆迁是“按户补偿”的,所以村民们通过“离婚”,将原本的一户变成了多户,爷爷奶奶“离婚”了,爸爸妈妈“离婚”了,小夫妻也“离婚”了,原来一个大家庭变成了六七个“小家庭”,可以得到比原来多得多的补偿。这样的为多拿拆迁补偿而闹“离婚”,虽然看起来有点丢人,但得到了实惠,而且大家都在这样做,不这样做的反而可能会被人嘲笑。

  在利益面前,都会让人失去理性。村民为多拿拆迁补偿而“离婚”, 是希望通过投机钻营来获得更有利于自己利益的补偿方案。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也算是被逼的,责任不在村民,而在于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不合理,不严谨。近年来,各种拆迁纠纷屡屡发生,有政府擅自降低补偿款问题,有补偿不公平的问题,也有补偿设置不合理的问题。要想杜绝拆迁中的纠纷,就必须制定更为合理公平的统一补偿标准和完善土地拆迁中的监管和流程。我们的政府部门认真思考为什么村民会扎堆“离婚”,如果按照村民希望的那样,按人头算,可能更加公平合理一点,也就不会发生这种扎堆“离婚”的闹剧了。(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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