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一段“昆明多名城管围殴暴打老人”的视频热传:多名城管执法人员手持长木棍,拳脚并用殴打两名躺地男子。当日,昆明呈贡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证实,视频内容系城管与商贩冲突事件,事件目前正在调查中。(4月12日澎湃网)
提到城管,人们很容易一下子就联想到暴力执法,这样的新闻隔三差五地就能曝出一条,也加深了人们的印象。对于这类新闻,人们甚至有些见怪不怪了。
客观地说,城管的工作涉及社会管理事务中诸如拆迁、拆违、流动滩贩管理等老大难问题,管理对象基本是社会中的个体,但这类人由于有着相同或相似的境遇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愿接受城管的管理,于是这类个体就会抱团取暖,一致对抗城管。面对不服从管理的群体,有的城管工作者就动起了全武行,激化了社会矛盾。这样的街头剧你方唱罢我登台,是城管工作中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
推进法治化社会建设,城管工作中的暴力执法行为毕竟不能成为一个套路,在当今社会治理结构中,城管形象亟待重塑。如何破解城管工作中较为突出的暴力执法的管理模式,是当前城管工作必须严肃面对的问题。
首先要解决执法理念的问题。李克强在4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有的城市规划、管理观念存在偏差,一味追求‘环境整洁’,牺牲了许多小商铺。这样的城市其实是一座毫无活力的‘死城’!”(4月8日中国政府网)李总理的话振聋发聩,城管执法不是简单的“我管,你执行”的问题,而应该与被管理者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城管工作,归根结底是一项服务工作,既为政府工作服务,为大局服务,也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服务,要把对上服务与对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暴力执法不应成为城管队伍的执法手段和执法形象。
其次要解决执法的本领问题。城管执法不是力气活,不是秀肌肉,不是比暴力。成熟的、成功的城管工作是一项思想政治工作,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诉之以法。110、119队伍在处理“跳楼”事件过程时的做法值得借鉴。当有人有轻生念头爬到楼顶或窗口准备跳楼时,接到报警的公安、消防人员有的设法尽快靠近跳楼者,有的在楼下迅速铺好救生气垫。在靠近跳楼者身边的并非都是五大三粗的具有擒拿格斗功夫的干警,必定还有几个谈判专家。有不少跳楼事件就是在谈判专家与跳楼者的沟通交流中打消了跳楼者的轻生念头,也有的谈判专家为干警抢救轻生者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空间,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亲民者,民相亲。在城管队伍中,也应该有一大批类似谈判专家的能做思想政治工作的高手,这是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和效率,告别暴力执法,树立城管良好形象的重要切入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