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结婚境内假装单身的官员还有多少?

http://www.scol.com.cn(2016-3-28 7:45: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宋潇
作者:宋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虽说个体原因不能归结于群体乱象,可官场上的讳言往往就是担心自己受牵连,而这种利益链条也只有越挖越深才可以看到,我们无法臆测还有多少贪污官员仍在逍遥法外,但我们可以从这层意义引申开去,类似“小官巨贪”绝非个例。

  3月22日,被视为“小官巨贪”典型的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原副处长、42岁的黄华辉被控受贿案,在广州中院番禺沙湾法庭开庭审理,此前,黄华辉与妻子梅某到香港办理了结婚注册登记,这导致黄华辉以前工作单位的同事都只知道他有女朋友,却不知他已婚。(《信息时报》3月27日)

  官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是贪污案例的典型做法,毕竟这也是公权私用的主要渠道,但若细细推想,一些实权部门的掌权者的“歪门邪道”可能远不止这一条,很多时候,公开的真相也不足以让人信服,如果说被查的黄华辉收受的8891万元来自任职期间,那么处于曝光死角的隐性福利又有多少人能看到?换言之,这只是黄某个人所受贿赂,与家属、情人、朋友所收到的边缘福利是两码事。

  这就不难明白为何官员想方设法办理移民手续了,为了要回避调查,将资产转移到国外,是现在大多数贪官趋利避害的主要途径,处于灰色地带的监管盲区,不知还有多少类似的案例在频现,作为公众的我们却浑然不知,而如果每次惩戒贪官都只是浅尝辄止,那么对规避这样的风险也无济于事。

  可以清晰地看到,处理官员贪污,不从法律上堵住漏洞,就如割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国内的反腐法律上尚需调和的必要,对行贿的单位或个人应追究相应的邢责,造成国家、单位、个人损失的应加倍赔偿,不能只对受贿的处罚,换言之,反贪要发动人民群众,否则巨贪还将层出不穷,仅靠中纪委反腐,贪官被抓是小概率事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日本的反腐败经验就对于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具有积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日本在反腐败立法中就非常注重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例如,日本法律就细分为单纯受贿、受托受贿、事前受贿、事后受贿、加重受贿、斡旋受贿和第三者受贿等,由此可见,境外结婚、境内假装单身这一招给查“裸官”出了个新课题,那么相应的彻查就不应该拘泥于老套路。

  故而,防止官员家属外逃与防止贪官外逃一样重要,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狡兔三窟”绝不是熟视无睹,而是应该继续严打阵阵。(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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