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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入学也应秉承最近原则
http://www.scol.com.cn(2016-3-23 8:21:4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谢晓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家门口有个小学不能上,却要跑到一公里外,南京家长顾某很不服气,将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告上法庭。3月2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顾某诉教育局重新划分施教区”一案,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月22日澎湃新闻网)

  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行政行为划分学区的方式确实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会造成部分适龄儿童未能被安排至离家最近的学校入学。但是,由于建邺区目前教育资源不均衡、适龄儿童及学校分布不均匀、街区形状不规则等因素,“就近入学”本身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一边是离家仅300米的学校,一边却是一公里外的学校,这种“就近”原则,不仅仅是当事人,恐怕很多民众都会备感疑惑。毕竟,划分学区是关系众多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民生大事。而当下大部分教育部门都是靠闭门造车,一家独言来划分学区,公信力自然岌岌可危,发生“民告官”案也是迟早的事儿。

  因此,在当下教育资源不均衡、适龄儿童及学校分布不均匀、街区形状不规则等因素下,让孩子不进离家300米的学校而去就读一公里外的学校,还是无法真正平息家长心中的不愤。这学区是如何划分的?依据是什么?种种疑问的存在,很难让人接受这种相差甚远的“就近”原则。

  这种困惑还伴随着一系列现实问题而来,如何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步伐,缩小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办学水平方面的差距;如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如何化解“学区房”给社会和家长所带来的困扰,打破购买了“学区房”就能上优质校的“定律”,这都需要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精心谋划、科学施策。

  所以,“就近上学”的学区划分,虽然因现实因素不可能“最近”,但在划分学区时仍应当以“最近入学”为基本划分原则,在“最近学校”承载不足的情况下,再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划分。而在这个过程中,缺乏公众的参与、平台的透明、制度的保障,势必引发民众质疑和不服,更易滋生暗箱操作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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