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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电动三轮车,要重视“被淹没的少数声音”
http://www.scol.com.cn(2016-3-18 9:36: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关育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您是否支持取缔电动三轮车?”3月10日起,市交管部门通过其微信平台,向全市发布了一项《关于整治电动三(四)轮车专项行动的问卷调查》。此次问卷调查预计持续一周,之后交管部门会将调查结果写成相关报告上报政府,以此由政府部门决定整治行动开展的细节。(据3月15日《包头晚报》02版)

  从调查结果来看,截至目前,93%的市民投票认为电动三(四)轮车占道待客行为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出行;95%的市民投票认为乘坐电动三(四)轮车不安全;87%支持取缔电动三轮车;89%认为电动三(四)轮车影响了市容环境。可以说,这样的调查结果并没有出乎人的意料。因为从使用群体来说,使用电动三轮车的人数毕竟只占少数,在广泛的调查中,他们很容易成为被淹没的少数声音。

  在学者倪学勇所著的《雅典民主的多元解读》中,对这种现象有过生动的描绘:“……它以绝对真理的面目向少数派和少数意见呼啸着压过去,轰然一声,连呻吟都一并埋在尘土之中。”整治电动三轮,当然要考虑大多数人的意见,但对于少数的声音,却也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否则,就可能是以多数人的权利践踏少数人的权利,这是需要警惕的。

  从现实来看,电动三(四)轮车占道待客行为影响出行、不安全、影响市容环境,是市民赞成取缔的主要原因。但这并非没有两全之策,一是可以区别对待载人载物,二是市民可以主动拒绝乘坐。在保护野生动物上,有一句宣传口号,叫作“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同样,如果没有乘坐市场的需求,电动三(四)轮车就无从存在。至于影响市容环境,也完全可以通过提高要求得以解决。

  电动三(四)轮车近来有所发展,有现实需要的原因,亦有政策、监管不到位的原因。既要重视少数人的需求,维护少数人的权益,不让他们成为“被淹没的少数声音”。同样,也不能让少数人的权益,成为监管的盲点,成为特殊利益群体。因此,在社会的治理上,就不能是简单的放任自流,或者是一禁了之,这都有失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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