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院拆掉围墙建社区公园,一下子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长沙市民王女士拿出手机,一边兴致勃勃地拍摄着政府大院门前盛开的鲜花,一边与闺蜜交流。王女士的眼前,是长沙县委政府机关大院所在地:没有围墙、没有大门,市民可随便进入院内散步,游览人工湖,累了还能坐在椅子上休息,这里俨然一座漂亮的城市公园。(2016年3月14日新华网)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有“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这样的表述。一时间,舆论哗然,反对声浪大起,网上讨论持续了好几天。反对者主要心存一旦拆除围墙,小区道路一变而为街道,原有的私有财物被充公的疑虑;也有网民提出,要拆就先拆政府的,不能两眼只盯着老百姓。
其实,百姓要求党政机关带头“拆围”是有其合理性的,这与“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道理是一样的;毕竟逐步拆除围墙的要求是政府下达的,只有做好表率才能更让群众信服。时隔不到一个月,政府的表率作用就有了真实事例作支撑。从去年4月起,长沙市全面开启“拆围透绿”工作,要求还绿、惠绿与民。如今的长沙县委政府机关大院,就已经没了围墙和大门,俨然一座漂亮的城市公园;市民可随便进入院内散步,游览人工湖,累了还能坐在椅子上休息。
那么,党政机关拆除围墙、大门,是否会产生部分机关干部“外来的车辆全部停在政府院内,安全没有保障,管理难度增加”所担心的后果呢?用长沙县政府保安队长彭水根的话来说,“县政府大院开放近一年来,未发生一起纠纷,也没出现过治安和刑事案件。”也就是说,党政机关大院有没有围墙、大门,其实区别并没有想像的那么大,只要管理工作跟上,一切都能有效掌控、不是问题。
其实,开放式的党政机关,不仅可以增加越来越显重要的城市绿地数量,让市民能够就近享受“绿色阳光”;而且还能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避免因神秘感而对政府运行机制心生猜疑。也许最先试水的机关大院在初始开放时,会因车流、人流的突然增加而略显凌乱,这都是正常现象,大可不必紧张。随着更多机关单位拆除围墙、大门对外开放,人们就没必要舍近求远,从而因人满为患给个别机关单位工作秩序造成影响,以及增加其安全压力。
总之,将政府机关的“院”变“园”,仅仅只在一念之间;只要心系民众、充分自信、强化防范、管理到位,就大可不必担心什么、顾忌什么。(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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