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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是四川“耙耳朵”的福音
http://www.scol.com.cn(2016-3-2 9:20: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宋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正式实施。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这部法律对家暴范畴、预防、处置等做出明确规定,是我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标志,而四川省妇联数据显示,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四川共有1845起妇女投诉遭家暴案件。(《华西都市报》3月1日)

  在中国传统观念里,丈夫打妻子、父母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家暴行为不是朝夕形成的。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活压力的加大,人们情绪浮躁,一旦被触发情绪,很容易引发家暴行为,而如何遏制这一恶性循环,亟需顶层设计的统筹安排。

  众所周知,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总会发生一些小摩擦,有的能够加深家庭成员的感情,而有的却让一些情感维系举步维艰,于是乎,恶劣的便会升级成家庭暴力层面,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家暴”,虽然人们都知道家暴的影响是有多么地坏,但是建立在感性基础上的价值观冲突是不能避免的。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实际上举报或者公告,似乎得不到什么有效的帮助,对家暴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制度,很多男人有恃无恐,加上很多家暴受害者为了家庭选择隐忍,这才造成了家暴如此严重,话虽如此,难道对于“家暴”我们就束手无策了吗?

  当然不是,虽然摆在现实语境下的情况是不能根治“家暴”问题,但是庙堂之治必然要心忧天下,对传统观念的纠偏在此刻显得尤为重要。据悉,在《反家暴法》出台前,我国关于家暴行为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刑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中,并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法,可见这次实施的《反家暴法》是吸收了已有的经验,并且综合现行法律的结果。

  同样,纵观欧美各国,其实在反家庭暴力方面早已做出相应预案,美国国会就先后制定了《儿童虐待防治及收养改革法》《家庭暴力预防和服务法》《援助遗弃婴儿法》《针对妇女暴力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几乎包括了所有的家庭成员和与家庭成员有关的人,英国政府业对此设立了“家庭暴力注册簿”,虐待妻子的人将被记录在案,警方将长期监督、回访,了解此人动向。

  可见,家暴行为在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是常见行为,但是我们不能对这种经久积弊视而不见,相反,既然相关法律已经实施,我们就应早日拿起法律武器对“家暴”行为说不!当然,人文关怀也必不可少,正如备受四川人民喜爱的电视节目《幸福耙耳朵》里说的一样:“其实我要求一点也不多,因为我晓得你就是耙耳朵。”(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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