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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扣”防受贿是权力的变相索贿
http://www.scol.com.cn(2016-2-21 7:52: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董国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针对有关以内部传真电报形式发《通知》向药品供应商索要“回扣”的举报,2月19日上午,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卫计局曾发出通知,要求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采购基药时,供应商按照采购金额返还一定比例的资金,但下发通知的目的不是吃“回扣”,而是为了防止下属卫生院的干部职工受贿(2月20日《京华时报》)。

  以通知的形式,要求供应商按医疗卫生单位基药采购的金额返还一定比例(不低于12%)的资金,并有领导做出让其严格执行的批示。且不说这与国家去“以药养医”的医改政策相悖,更与降低昂贵的药价、纾解老百姓看病难的初衷甚远,因此,这一规定看起来有些诡异。

  而千夫所指的药价虚高,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症结就是回扣,但是,涉事卫计局却以防止受贿的名义,将原来医生医院的回扣以权力之手纳入己囊之中,这让药价依然坚挺,使药价下降成了空话,老百姓依然处于“看病贵”的困境中。

  然而,涉事卫生局并不这么认为。据报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收的钱都被用于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上,根据医改政策,钱主要用于医疗救济金的发放。真不知道这位负责人是脑洞大开,还是故作淡定迷惑公众?众所周知,医改政策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下降药价,“破除以药养医”。这一点,早在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就强调:药价要下来,服务要上去,医保要保住。2015年,总里对“用改革破除以药养医”做出了重批示,并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民心工程。”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以来为公众所诟病,特别是药价的虚高,令老百姓望而却步,其中的原因就是回扣之类的“潜规则”。作为涉事主管单位的卫生局,在2014年其所辖卫生系统中有28名负责人因受贿而被处理,导致该区卫生系统瘫痪约半年的情况下,理应反思受贿造成的后果,制止回扣、红包等违法违纪行为,可是,其非但没有自查自纠、自律自省,而依然前赴后继,我行我素,以通知的形式集中起来向药企明目张胆地收取返利金,美其名曰收“回扣”防受贿,这难道不是权力的变相索贿吗?

  至于收取的钱是否用于医疗救济金的发放,在没有确凿的信源之前,不宜妄加评论。但是,以防止下辖卫生院干部职工受贿而收取回扣的行为,于法无依、于情不合。

  首先,在医改中,降低药价排在首位,涉事卫生局罔顾政策律令、擅自立项,强收回扣,属于行政违法;其次,回扣本身就是当前医疗行业虚高药价的推手,一面打着防止受贿的幌子收取回扣,一面喊着解决老百姓看病难,试想,被收取了回扣的药价能低吗?就算按相关负责人说法,这些回扣用于医疗救济金的发放,可前提是,高门槛的药价首先让老百姓看不起病;另外,医疗救济金,有一部分是财政拨款,那么,这中间会不会出现贪污腐败现象呢?

  所以,收“回扣”防受贿是权力的变相索贿,应该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对涉事卫生局进行查处问责,将权力关进笼子,使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民心工程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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