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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留守儿童的关键是监护和关爱无盲区
http://www.scol.com.cn(2016-2-16 8:31:1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指出,对于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2月15日 《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留守儿童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他们有的遭受着感情空窗,有的遭受他人欺凌,有的甚至因此而丧命。保护好留守儿童权益,让留守儿童真正幸福起来,无疑是《意见》出台的初衷。但是,保护留守儿童,又并非是撤销不履行监护职责半年以上监护人资格那么简单,真正让留守儿童幸福起来,恐怕是一个系统工程。

  从当前现实来看,许多留守儿童,在隔代监护的状态下,或者寄居于其他亲属家中。由于代为监护人的知识、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可能会让留守儿童面临着很差的监护,而真正的监护人,可能由于在外地四处漂泊,对于履行监护职责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此,《意见》关于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的规定,应该严格限定在拒绝履行监护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这种情况里,并且需要综合评定,不能一撤了之。

  对于留守儿童来说,最大的幸福,是与父母在一起。哪怕在春节期间只是与父母过上三五天,甚至是一两天,这种幸福就会滋润他们许久。因此,应该是想尽一切办法,让留守儿童能够享受到与父母团聚的机会,包括推动留守儿童进城、促进务工农民返乡创业等等,为留守儿童与父母共同生活创造条件。

  与此同时,如何更好的发挥相关机构保护留守儿童的作用,是保护留守儿童权益的当务之急。现实的情况是,留守儿童所处的乡村,由于村委会、妇联、学校等社会机构,在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中,仍然面临着经费少、经验少、专业人员短缺等诸多困难,因此,社会帮扶这个短板的修复,恐怕需要更多的资金保障,人员培养和机构的建设上,让保护留守儿童底子更足,更专业。

  还有,增强保护留守儿童的责任性,必须要得到强化。村委会、妇联等机构,在保护留守儿童方面,需要有约束性规范。如果只是鼓励和倡导性规定,没有制约性机制,就会导致留守儿童生活在“制度的理想幻影中”,其结果只能是让留守儿童继续挨饿受冻,任人欺凌,生活处于孤苦与迷茫之中。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对于留守儿童而言,首要需要增加的是来自于父母的监护和关爱,让他们有机会、有条件可以与父母能够经常团聚甚至是长久生活在一起;其次,对于暂时无条件团聚的,就要发挥好学校、村委会、妇联等各级各类机构的职责,让这些组织更加自觉地关心照顾留守儿童,让各种职责实现无缝对接,如此,才能真正支撑起留守儿童幸福的天空。(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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