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时事政治 >> 正文
呼格案追责能否真正打开错案追究大门?
http://www.scol.com.cn(2016-2-2 7:59: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公布了呼格吉勒图案追责结果,27人被追责。呼格父母在得知这一结果后表示不能接受。(2月1日 央视新闻客户端)

  呼格案翻案昭雪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对于呼格案的错案追究一直以来是呼格家属以及公众关注的问题。一年过去了,对于当年参与案件侦审人员的处理决定,终于有了说法。除了冯志明因其他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27人只是受到了党内和行政处分,对此,呼格家人难以接受,不少公众特别是法律界人士也表达了他们的意见。

  呼格父母认为,27人的处理决定偏于轻,只是一种组织内部的处理决定,相较于法律上的责任,则是缺失的。正像其所言,逮只鸟都判刑,又何况是制造了冤案的法律工作者呢?是的,呼格父母的这种疑问,恰恰戳中了错案追究,特别是呼格案这一案件追责仍然存在的薄弱点。

  对于冤错案责任的追究,不管是追究责任的部门,还是涉案者家属,都会关注调查过程和具体追责依据,在调查过程和具体追责依据尚未公开,仅是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难免与公众期待存在落差。

  对于错案的责任追究,并不是对某个人的清算,但至少是依据侦察、审判工作规程,依据相关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进行一对一的责任落实。早些年,对于错案追究的力度不够大。然而,随着呼格案等不少冤错案得以昭雪,对于那些被冤服刑的人来说,可以说是熬过了苦日子。但是,这种痛苦的人生经历,这种错误的发生,应该在公检法办案人员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近日,国内坐冤狱时间最长的陈满刚刚出狱。浙江高院副院长代表海南省高院向陈满鞠躬道歉,虽然陈满表示‘没有关系’,但是,相关的法院不能因此而“自我脱责”,认为一了百了,从此可以万事大吉。陈满面对媒体曾说,在监狱时最难受的不是失去自由而是蒙冤。这一点,不管是陈满还是呼格,抑或者赵作海,张辉、张高平,每一个蒙冤者,都会渴求对真相和自身权益的坚定追求。因此,对于冤错案责任的追究,就必须本着对蒙冤者,本着对司法本身和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态度加以推进。

  要让公众对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对侦察审判全过程的要求,还是对已经形成冤错案后,对于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的要求。

  呼格案得以昭雪,是整个社会法律框架的不断完善,是整个社会法治建设进步的一个体现。对于错案责任的追究也是如此。但是,对于相应的27人责任的追究,是否就从此打住尚且不得而知。如果真的是就此而止,显然对提高办案的合法性、准确性,与让公众都感受到每个案件的公平正义相差较远,与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的要求也相差甚远。

  呼格案的前世今生,前前后后,推动着司法公正、法律正义的进程。对于错案冤案责任的追究,势必仍然牵动着各方的关注,也必将推动责任追究体系的进一步反思和完善。期待呼格案责任追究能够彻底到位,真正打开错案冤案追究的大门,不再遮遮掩掩,敢于自省,敢于纠错,以告慰呼格,宽慰其父母,也让公众得以欣慰。(作者系四川在线天府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