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质疑广西融安县潭头乡一名副乡长与有夫之妇“车震”的网帖引发关注,经过纪检部门调查,融安县监察局于1月22日对这名副乡长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问题进行记过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副乡长职务。(1月24日新华网)
副乡长玩“车震”这事峰回路转,副乡长终于受到处分,到底打了谁的耳光?
打了副乡长的耳光。1月13日,网民“融安百姓”在“融安网”上发布题为《大家来看看这位融安县潭头乡曹副乡长是否与有夫之妇有车震行为》的网帖,但这名副乡长接受媒体采访时予以否认:“没有这回事!”而今,被记过、被免职,证明这名副乡长不老实、不诚实,在道德、官德、家庭美德等方面都出了问题,落到今天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
打了当地纪检部门的耳光。1月13日下午,媒体向相关方求证了解到,此前已有投诉人就此向当地纪检部门投诉,但经融安县纪委调查最终未能认定。而今,融安县监察局却对这名副乡长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问题进行记过处分,这是融安县纪委监察局自我出丑、自扇耳光。为什么第一次不能认定?接到投诉人投诉后调查了吗?履行职责了吗?为啥现在又给这名副乡长处分了呢?是不是媒体监督的结果?没有如果媒体监督,这名副乡长是不是现在还安然无恙、以后继续与有夫之妇“车震”?融安县纪委在对这名副乡长的前后截然不同的处理中,已经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以至法律人士当时也认为,发帖人已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但是现在看来,发帖人不是侵犯名誉,而是网上举报呢;如果发帖人侵犯名誉,也该受到相应处罚吧!
副乡长“车震”事件暴露基层很多问题:第一,对于百姓的投诉,有关部门不太重视,甚至可能官官相卫;第二,某些官员道德败坏,做了错事、坏事还不敢承认,不到黄河心不死,必须提高官员的综合素质,选用基层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副乡长“车震”事件也再次说明两个问题:首先,群众的眼睛的雪亮的,这名副乡长再会伪装、再会狡辩,最终必然露出狐狸的尾巴;其次,媒体的监督必不可少,既要监督公职人员,也要监督执纪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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