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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邹恒甫不是好教授
http://www.scol.com.cn(2015-12-25 9:53:5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毛开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原北大教授邹恒甫因发微博称“北大淫棍多”,被北京大学起诉侵犯名誉权,两审败诉后,邹恒甫拒绝履行判决向北大道歉。海淀法院今日称,将对该案强制执行,在媒体上公开邹恒甫与北大名誉权案的主要内容。(12月25日《新京报》)

  邹恒甫的“才”不容置疑:建国以来中国第一个哈佛经济学博士、2005年入选首批社科长江教授、2009年入选中组部首批千人计划,而邹恒甫的“德”却不敢恭维:此前邹恒甫炮轰“北大学生会主席贿选”一事自有公论,单说邹恒甫称“北大淫棍多”这事,既然法院已经判决,那就理应履行判决。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教授不是好教授,甚至不是一名合格的公民,在常人眼中,完全可以说不是一个好人。

  邹恒甫因发微博称“北大淫棍多”,两者闹得不可开交,在矛盾无法调和的情况下,走法律这条路当然是正确的。法律是神圣的,法律的权威是需要所有人维护的,法律作出的正确判决是必须要执行的。作为经济学权威的邹恒甫应该知道这个法律常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你是经济学专家,法律就对你网开一面、另眼相待。

  邹恒甫因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关于北京大学、梦桃源餐厅的不实言论而被北京大学以侵犯名誉权起诉一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邹恒甫被判决删除两篇涉诉微博,并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是黑底白字,这是铁的事实,这是法律的公信力,邹恒甫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

  判决书生效后,邹恒甫并未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北京大学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海淀法院依法向邹恒甫送达执行通知书,邹恒甫接到执行通知书后明确表示不履行判决书要求其向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义务。这是公开挑战法律权威,公然践踏法律尊严,在中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在法治、公平、正义喊得震天响的当下,邹恒甫的做法与中央大政方针格格不入,与时代潮流极不合拍。

  不要以为北大拿你没办法,不要以为法院拿你没办法。报道称,近期,海淀法院将依法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由法院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邹恒甫负担。或许邹恒甫会觉得,公布判决主要内容有什么,自己就是这么说的和做的;尽管如此,也可以说,邹恒甫已经被法律剥得一丝不挂。或许有人会问,邹恒甫不负担费用怎么办,笔者不是学法律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但相信法律一定有办法制裁邹恒甫。果真走到这一步,谁还认为邹恒甫是一个教授,完全与无赖没有两样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聪明的人会顺时而动、顺势而为。逆潮流者,必将被时代抛弃。其实走到今天这一步,邹恒甫的面纱已经被完全撕下,但愿邹恒甫不要破罐破摔,抓紧履行法院判决或许可以多少挽回一些颜面和做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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