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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腿肠不算荤菜,广东教育厅不得要领
http://www.scol.com.cn(2015-12-15 8:08:0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卫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3日,广东省教育厅透露,广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促进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通知》,引导学校食堂合理安排膳食,烤串、火腿肠等腌制食品将不算荤菜,学校将逐步不销售对健康不宜的碳酸饮料、方便面等。(12月14日京华时报)

  民以食为天。在食品安全形势相对严峻的今天,广东专门下发通知,从采购等各个环节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促进学校膳食营养均衡工作,其出发点值得称赞。但通知中明确,烤串、火腿肠等腌制食品不算荤菜,这样的规定多少有些奇葩。

  烤串、火腿肠不算荤菜?广东这是哪门子规定?我以为媒体报道断章取义,特地到相关网站查阅了上述文件。事实上,该文件第二大条第二小条第三小点的确有“火腿肠、丸子、烤串、腊肠等不得作为荤菜”这样的表述。

  广东出台的这个文件主要三大块:一、高度重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学生营养均衡;二、强化责任,做好提供营养均衡膳食的各项工作;三、措施落实,切实保障提供营养均衡膳食。看起来面面俱到,但还是有形式大于内容的感觉,执行起来恐怕免不了走样。

  比如,该文件中对“规律用餐”有如下规定:“一日三餐的时间应相对固定、并有规律。早餐提供的能量应占全天总能量的25%~30%,午餐占30%~40%、晚餐占30%~40%为宜。每餐以30分钟左右为宜。进餐时应细嚼慢咽。”文件是针对学校的,而“细嚼慢咽”显然是对学生说的。如果学生狼吞虎咽,谁去监督?30分钟左右的用餐时间调研过么?

  回到“烤串、火腿肠不算荤菜”这一规定上,我理解广东省教育厅的初衷是让学校尽量采购新鲜的肉食品,让学生少吃烤串、火腿肠。校长大都是明白人,学生也不是糊涂蛋。教育厅如果觉得“烤串、火腿肠”等食品不利健康,直接明令禁止采购便是,根本不用这么含蓄,跟学校和学生绕弯弯。

  总感觉广东教育厅对学生食堂的管理不得要领。前不久,广东出台关于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制度,从明年元旦开始,校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每学期陪餐4次以上。此外,每学期各食堂陪餐次数20次以上。让校长陪餐,也是为了规范食堂日常管理,提高食堂饭菜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无论是校长陪学生吃饭,还是烤串、火腿肠不算荤菜,都没抓到点子上。学校食堂屡遭诟病,难获得学生点赞,原因就两个:一是菜价贵,二是饭菜不对胃口。无论是贵还是味道问题,都可以交由市场化来解决。如果引入市场机制,让学生用脚投票,让良币驱逐恶币,提高服务质量和饭菜质量自然立等可取。如果中间环节太多,甚至雁过拔毛,教育厅出台再多的文件,恐怕都是百搭。

  计划经济时代,有关方面喜欢大包大揽。现在既然是搞市场经济,无论是教育厅还是学校,最好还是超脱一些。毕竟,办教育你是专家,办食堂你是外行,把学校食堂交给专门机构去做,教育厅和学校领导可以腾出手来专注于提高办学质量。总捂着食堂不撒手,人家会怎么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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