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高校的就业季已经过半,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女生就业的形势更是“难上加难”。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多所高校发现,女大学生求职时被问“你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几成“必问”环节之一。很多学生发现在简历中注明“已婚已育”的女生就业成功率更高。与此形成呼应的是高校内的“研究生妈妈”越来越多,有的院系就有十几个女生在校期间生子,甚至生子现象向本科生蔓延。(12月4日 《北京青年报》)
女性就业,往往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乃至是歧视。“二孩”政策出台后,对女性就业的歧视有加剧的迹象。就业女性被问及是否生二孩已经成为面试官的“口头禅”。不少有才华的女性因此而被用人单位“秒杀”。为此,一些女高校生不得不把婚育事项安排在高校阶段。这种现象,是二孩政策出台后的新变化,是市场对女性就业歧视的新例证,但又不能简单的归罪于“二孩”政策,“研究生妈妈”的出现,实质上仍是因市场对女性就业所形成的恶果。
之前,就业市场对女性的歧视,有的用人单位禁止新入职女职工谈恋爱否则不予录取,有的要求女职工生孩子需要经过用人单位负责人批准才行。二孩政策出现后,这种情况直接演变为有生育二孩的求职女性,被用人单位直接否定,即便求职人员非常符合其用人的其他标准,但照样“忍痛割爱”。对于企业而言,虽然有点“迫不得已”,对于女求职者而言,仍然是歧视的壁垒高筑。
女求职者将婚育这个人生大事安排在高校求学阶段,对于部分职业女性而言,是折衷的办法。但对于这些女性而言,其权益在不同方面受到侵害,求学质量和时间会受到影响,有的出生子女也因此而出现身体较差的情况,不仅影响了女职工,也直接影响到了下一代人的权益。
然而,从企业角度而言,企业要发展,关键在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性。女职工在生育方面确实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面作用,一旦女职工生育,特别是生育二孩,会在人力资源和企业的持续发展方面都会产生不特定的影响,作为企业而言,也有苦衷。
但换个角度,企业也是法律主体之一,其享有对女职工权利的同时,也应该作为社会主体,担负起对女性职工应有的法律权益保障责任,特别是不能故意歧视,或者被迫“歧视”女性求职者(干脆不予录用),这种行为与法无据,也不是一个企业应有的社会担当。
国家、企业和女性求职者,代表着不同的主体利益。相关职能部门要理解企业的苦衷,也要保障女性求职者应有的权益,还不能简单粗暴的办法直接干预企业的具体用人,而应该从税收、补贴等方面,对于录用女性求职者方面给予一定的照顾。还有,正如二孩政策出台后,社会相关方面呼吁在社会保障、教育、男性陪产等方面给予扶持一样,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方面,解除部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也给企业吃一颗定心丸,如此,企业运行成本就会相对减轻,同时借助劳动法等法律,能够基本保障女性求职者应有权益。(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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