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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自杀无碍滑坡事故真相调查
http://www.scol.com.cn(2015-12-28 15:47: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深圳公安局南山分局官微消息,12月27日21时,公安机关接报称,在深圳市南山区某小区有人坠楼。接报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现查明,坠楼者系自杀身亡,排除他杀。死者身份为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某某。12月20日光明新区发生滑坡事故,造成75人失联,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12月28日新华网)

  虽然这是极其简短的一则消息,但由于事件的主人公是深圳滑坡事故中的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某某,舆论的第一反应是官员为啥要自杀?难道与这次滑坡事故有关?正因如此,各大网站和一些新媒体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转发。

  从官方发布的消息来看,只是对事件进行了客观性的描述。一是点明了死者身份是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某某。二是点明了事件的性质是属于自杀。而一些媒体转发这则消息时,有的又补充了一条滑坡事故消息。虽然从文字信息中,我们难以明确找到自杀事件是否与滑坡事故有关联,但这并不能消弭公众对事件的质疑和关联性思考。

  毕竟,这个自杀事件来得十分突然。一来深圳滑坡事故还在紧张进行,至少清理工作没有最后结束,二来事故刚刚定性为生产安全事故,换句话说这是一种人为造成的事故。在事故即将进入后续的问责处理环节时,在舆论强烈关注究竟该有谁来承担事故责任的关键时刻,结果出现了城管局的原局长自杀。对于公众来说,这岂不是一个心理暗示?从新闻跟帖中的网友评论指向来看,也印证了这种质疑和担心。

  如果自杀事件真与深圳滑坡事故有关联,自然就引发另一个问题。那就是有关部门是否存在工作疏漏问题?既然国务院调查组明确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那就应该提前对相关的事故责任人进行初步的掌控。拿这位城管局的原局长来说,如果在确实存在相关的渎职等职务犯罪,或者说与滑坡事故有重大责任关系,那么就应该提早做出管控,至少不能让关键责任人脱离调查组的视野。

  不过,在从严治党的语境下,即便这位城管局原局长真与深圳滑坡事故有关,即便自杀了,一样也无碍事件真相的水落石出。毕竟这是一起涉及导致75人失联的特大安全事故,并且有国务院调查组的监督,有最高检的介入,还有广东省检察机关的介入,如此强大的检察调查专案组,谁能阻挡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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