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流量“坑爹”否 谁能来当裁判?

http://www.scol.com.cn(2015-11-9 9:08: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徐天海
作者:徐天海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佛山电视台报道,在11月1日下午13点40到到16点20,这3个小时内,中国电信就陆陆续续发了7条信息给广东佛山的龙小姐,告知她电话号码用了近23G流量,由于超出消费额度,她手机被停机,必须补缴1100多元的上网流量费才能开回机。(潇湘晨报网2015年11月8日)

  手机充电3小时,23G流量跑光还欠费千元,这么夸张的流量使用情况,换成谁都无法接受,当事人龙小姐觉得是中国电信出了问题,多次跟中国电信客服沟通,一直都没有得到好的答复,电信部门明显给人一副店大欺客架式。中国电信北滘营业厅工作人员称流量明细清单没办法查到,只能看到龙小姐使用了多少流量,这种回复,既是对现有网络运营技术的谎认,也是“青岛大虾”的又一次网络翻版的荒唐再现,因为他们本质上都是稀里糊涂地恶意“宰客”,坑害消费者,意图让消费者打落了牙齿和血吞,唯一不同的是,此事中消费者面对的竟是本应信誉良好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工作人员还解释,龙小姐用的是4G卡,按照网速,3小时用23G流量是完全有可能的,这种既不愿意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计费准确,又从理论上妄测消费者有巨额流量使用的可能,如何站得住脚,能做为平息舆论的根据?

  自从国务院要求网络“提速降费”后,我们看到,各大运营商确实有所响应,网费普遍下降,部分网速有所提高,全国百姓从中受益。但是,运营商们不知是为了自身利益考量还是另有其图,给消费者的印象是“提速降费”总是不情不愿,阳奉阴违,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这不,据报道,从10月1日各大营运商执行“当月流量不清零”规定之后,就有不少消费者投诉说10月手机上网流量“走得快了”,“平时一个月的流量半个月就用完”,怀疑运营商搞鬼。对此,各大运营商都各自作出回应,保证流量计费规范、准确,“请小伙伴们放心玩耍”。

  运营商信誓旦旦地表态没有搞鬼,请大家放心,但是消费者们面对各种能亲身感知到的不正常流量流失,事实胜于雄辩,如何能做到“放心”?中国移动也好,中国电信、网通也好,纵然是“国”字号的电信巨头,但在此经济活动中,经营者与消费者地位应当是对等的,我国法律绝不容许“店大欺客”式坑害消费者现象肆意发生。不能让电信运营商以“拖”字诀不了了之,因为我们相信,这绝不是个案,消费者普遍认为不透明的流量消费收费导致流量“跑”得太快,对运营商缺失信任。缺少诚信,没有信誉度,对运营商的长远发展固然不利,但做为消费者,我们更应当思考:手机流量如果太“坑爹”,谁能来当裁判?中国电信做为经营者,是消费争议的一方,当然是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那么谁能来当第三方鉴定者,谁又能做消费仲裁或调停?

  龙小姐已经准备将事件追查到底,继续向中国电信维权,对龙小姐这种消费维权意识,笔者表示敬佩和支持,解决消费争议的法律途径有很多种,都可以拿来当法律武器。但同时,笔者认为,做为主管部门,国家工信部、质监总局、工商总局不能对这类普遍争议熟视无睹,也应当正面给予回应,及时介入此事件中,厘清真相,给全国消费者、给社会舆论一个交待,这也是依法行政和主动作为的良好表现,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网络运营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必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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