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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楼“认养”,政府不能做“甩手掌柜”
http://www.scol.com.cn(2015-11-27 8:42: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董国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韶关市始兴县249座客家围楼,既有古代中原坞堡建筑遗风,又带闽、粤、赣等地客家古堡建筑风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颇高。然而,由于长年缺乏维护,渐渐变成废墟。如何保护围楼?始兴县开始了新的尝试———围楼“认养”。

  浩瀚之史,博大恢弘;经典之物,永恒传承。作为中华文明史上耕读传家的客家文化,其范围之广阔、影响之深远,代表了农耕文化的巅峰。由于政府财政方面的吃紧,使这些弥足珍贵文物面临消亡的危险,那么,鼓励民间资本介入,参与到全民保护文物的路径中来,值得提倡,而且当地政府对认养者做了限定,要求围楼认养由有财力且对保护历史文化感兴趣者来“认养”。

  但是,“认养”之后的诸多问题尚需待解,比如安保措施、管理属性、利益分割、修缮标准等等,这就需要政府及文物保护单位与“认养”人或单位理顺责任与义务。

  对于古建筑“认养”国外早已有之,他们的经验或许有可借鉴之处。比如购买人买到手后,要求其必须在不改变整体格局、修旧如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而且政府有权按照相关保护标准随时监控维修和使用情况。这就是说将使用权给与了购买人,但是如何维修、如何使用还得按规政策规定来操作。

  在国内,山西、安徽、浙江、包括广东等地出台了“历史建筑及遗存认养保护”的措施与规定,但执行如何,尚不得而知。无论如何,对于文物保护来说这些值得肯定,可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政府对于文物监管的责任主体绝不可以被“认养”,而且政府也不能做“甩手掌柜”。毕竟作为文物的古建筑是一笔不可再生、不可多得的精神文化资源,保护的目的就是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那么,这中间政府需要如何去做,首先做好“认养”人或单位的“主考官”,考察“认养者”的资质、信誉、德行、休养等,毕竟文物是不可复制的文化瑰宝,是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财富,这是一项带有公益性的行为,需要为公众负责,只有德信良好者才可富裕此重任。

  另外,在被“认养”之后,虽然纾解了财政困境,但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丝毫没有减轻,反而加大,即就是说监督方面不仅是书面的条约款项,还要成立专门的督查机构,健全完善的监督网络平台。

  唯有如此,方可预防文物“认养”后的蓄意或有意破坏。毕竟,利益的诱惑防不胜防,只有健全机制,完善措施,才能实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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