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始兴县249座客家围楼,既有古代中原坞堡建筑遗风,又带闽、粤、赣等地客家古堡建筑风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颇高。然而,由于长年缺乏维护,渐渐变成废墟。如何保护围楼?始兴县开始了新的尝试———围楼“认养”。(11月26日《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多地传出古迹遗址遭遇毁灭性破坏的消息,还有的地方已在考虑“原汁原味”地重建古城楼、古遗址,但建筑可以复建,复建的决不是原汁原味的古建,充其量只是仿古建筑,其价值与文化意义远不可同日而语。
今年是中国加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30周年。30年间,中国的经济实现了飞跃,中国人的古迹遗址保护意识,也从“破四旧”的无知中彻底抽身而出,这不能不说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大部分民众看来,保护文物、古迹遗址是政府文保部门的事儿,即使保护好了开发、经营也是政府部门的事儿,大都与百姓不太沾边。正因为这种思想的存在,即使一些达不到国家级保护的古迹遗址,就会逐渐中被毁、被拆、消失。
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沙漠文物疯狂盗取、肉身坐佛被倒卖、盗墓窃宝职业化等现象,都是血泪的教训。我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等法律法规虽已出台,但真正启动法律追责,并起到有效震慑作用的案例并不多。
韶关市始兴县249座客家围楼,既有古代中原坞堡建筑遗风,又带闽、粤、赣等地客家古堡建筑风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颇高。然而,由于地方财力的限制,无法进行全方位保护,只能重点选择性保护,造成很多围楼逐步消亡。客家围楼成废墟,损失和遭殃的不仅仅是旅游资源,更是历史文化遭受戕害。
不全是财力、物力的问题,从技术层面上来说,保护围楼更重要的是要有人去住,围楼的特殊结构决定了需要人为照顾,越没人住受潮腐烂和因久年失修倒塌。当下之急,应该唤起公众共同保护这些围楼的热情和意识,让古迹遗址的保护从政府责无旁贷延展成为一种民众参与的大气候。
通过合同法律文书的形式,由有财力且对保护历史文化感兴趣者来“认养”围楼,然后作为围楼主人,对围楼进行修复和维护,同时,对围楼进行活化利用。这种方式无疑找到了政府、民间力量共同保护古迹遗址的契合点,既弥补了政府力量不足,又能吸纳民间资金投入到文保当中来,而且还能激发民众对古迹遗址的保护意识,确保古迹遗址代代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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